之前看板上有人說過(忘了哪篇,一時找不到)
國內代理電子書,要先給原廠一筆授權金才能製作上架
我想,
這也注定了代理漫畫輕小說電子書想要賺錢是一件困難的事
日本出版社現在跟漫畫家簽約,一定是實體跟電子版權一起簽
因此除了營運製作通路等固定成本以外,不用再額外付出取得版權的成本
只要按照銷售的數量分潤給漫畫家就好
台灣代理電子書就不一樣
除了營運製作通路等固定成本以外,
還要額外簽訂電子版權
額外付授權金(實體付一筆,電子再付一筆)
太舊的電子書如果在版權期限內只賣出10本
原廠只要付10本的版稅給漫畫家
代理則還是要全額支付授權金
但如果都不代理舊作
就會像你說的那樣想找一些老作品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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