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哥殺修建牧場圍牆,是否屬無因管理?

作者: vikk33 (陳V)   2021-05-11 17:05:28
※ 引述《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之銘言:
: 大家都知道
: 哥殺 aka 哥布林殺手
: 目前寄住在牛妹跟她叔父家裡,
: 哥殺沒事 或有事
: 都會到圍牆晃晃
: check有無鬆動或被入侵的痕跡,
: 這些都是哥殺自發的行為,牛妹一家雖然看在眼裡,
: 也都沒阻止。
: 哥殺修建牧場圍牆,是否屬無因管理?
先說明無因管理定義(以我國民法為例)
第172條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
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重點在於管理事務
關鍵在管理事務行為
1.合法否?不合法變成侵權
2.是否因此發生債之關係?有,則有第176條  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為本人
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或負擔債務,或受損害時,得請求本人償還其費用及自支出時起
之利息,或清償其所負擔之債務,或賠償其損害。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情形,管
理人管理事務,雖違反本人之意思,仍有前項之請求權。
換言之哥殺修建牧場圍牆構成無因管理,得向牛妹一家行使第176條請求權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1-05-11 17:06:00
滿分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21-05-11 17:08:00
三段論 回文給推
作者: windr (天河銀明)   2021-05-11 17:09:00
???我查到一個網頁說的不太一樣https://www.vac.gov.tw/cp-2196-5014-1.html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服務的行為所以哪邊是對的????
作者: stardust7011   2021-05-11 17:11:00
它的易言之不是跟172條第一句一樣?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1-05-11 17:12:00
沒有哪邊錯啊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物就是無因管理的要件 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則是換一個說法
作者: windr (天河銀明)   2021-05-11 17:13:00
沒事沒事,我自己會意錯誤而已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21-05-11 17:14:00
因為未受委任就沒有約定義務 而法定義務就是那句「並無義務」
作者: Livin (SeaBiscuit)   2021-05-11 17:20:00
出去看了一下我還在西恰嗎?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5-11 17:26:00
趕快推 不然會被以為看不懂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1-05-11 17:26:00
不是 我還以為我跑錯板
作者: spfy (spfy)   2021-05-11 20:37:00
恭喜 這就是158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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