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n01102368: 帳號這塊又是算玩家的財產 問題很大
不對,或著說你誤會了什麼,遊戲電磁紀錄從來就不是玩家的財產
https://reurl.cc/6ay3M5
作者:
chx64 (雪人)
2021-06-03 09:28:00財產是公司的 玩家是"租用"
作者:
g1409 (@.@)
2021-06-03 08:18:00要刪就刪 早就棄坑了
作者:
OyodoKai (魔法少女大淀)
2021-06-02 22:03:00暴雪沒把"得"寫出來 搞得像是一定會執行 (其實意義一樣)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06-02 22:05:00你應該沒看過系統被超越吧
作者: gn01102368 (嗶啵~嗶啵~) 2021-06-02 22:05:00
感謝解答
作者:
OyodoKai (魔法少女大淀)
2021-06-02 22:06:00你以為你買的是遊戲 其實是買使用權
作者: gn01102368 (嗶啵~嗶啵~) 2021-06-02 22:06:00
不過遇到還是會想告告看XD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21-06-02 22:07:00有個問題,星海實體版限綁battle net,那帳號被砍,星海是否也算被砍?
還是說電磁紀錄砍了的同時 那個啟動序號也等於是報廢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21-06-02 22:09:00有出實體遊戲片的我記得不能這樣搞
作者:
OyodoKai (魔法少女大淀)
2021-06-02 22:11:00手遊剛出來就有人拿這點嘴過 然後說手遊不會成功
具體要看是使用哪個合約,如果你在點同意時用的是開題的那套版本,那麼答案是YES,這應該能在遊戲中進行內容確認@otis1713
作者:
mtyk10100 (mtyk10100)
2021-06-02 22:13:00突然想到以前有法院決議討論在線上遊戲裡搶別人道具犯不犯法 後來決議結果是這是遊戲的一環不爽不要玩
作者: theiceking (BBtoKK) 2021-06-02 22:15:00
老實說整個看完後只有一個感覺拉,這東西放的分類是不是怪怪的?一堆保障遊戲公司條文結果分類是消費者保護
錯了 電磁紀錄是屬於玩家的不是公司 那個一年是政府規定的最低期限 玩家不登入超過一年 遊戲公司才能開始處理帳號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6-02 22:29:00
一直都是企業所有,要是玩家的,一個改版公司就要被告倒了喊錯之前先弄法條或判例出來講吧,要倒的遊戲不用一年全砍
如果"電磁紀錄"屬於玩家 那我可以主張公司不准改我版我可以玩那個我最喜歡的角色最OP的版本 電磁紀錄我的
不用抱歉 至少你還願意看哪邊怪怪 比起第一篇...
作者:
OyodoKai (魔法少女大淀)
2021-06-02 22:37:00但終止使用支配權的權力在公司手上
作者: notneme159 2021-06-02 23:14:00
幫高調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21-06-02 23:17:00光是那句推文就很搞笑 帳號=財產 那停止營運的遊戲是偷你財產不還你嗎 又不是金錢帳戶
那不屬於法規裡的電磁紀錄,而是依第十八條最後一段處理@babuturtle
作者:
Safrian (普墊)
2021-06-03 06:05:00不不 一樓 定型化契約應對消費者做有利之解釋真的要告暴雪是可以的 成不成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