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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就有了
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日期:107-10-08
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107年10月8日經工字第10704605180號公告,自108年1月8日生效
十八、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消費者得隨時通知企業經營者終止本契約。
企業經營者得與消費者約定,若消費者逾___期間(不得少於一年)未登入使用本遊戲服
務,企業經營者得定相當期限(不得少於十五日)通知消費者登入,如消費者屆期仍未登
入使用,則企業經營者得終止本契約。
所以看起來也只是配合台灣政策寫的定型化契約
日期也是 台灣政府公告出來107年(2018)10月 台爆才有寫這條 也是在2019/1生效
實際上這三年這麼短也應該沒人被砍(D2那種放二十年的就另當別論)
官方應該也沒這麼無聊跟用戶($$)過不去
結論 配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