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板眾認為使用原住民傳統服飾來二創
沒有營利就不會有事情
這邊發表一下相關見解
依照著作權法跟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使用已經公開的智慧創作
使用時應該註明出處
且沒有損害專用權人的利益且不違反社會使用慣例
如:
1、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使用者
2、為報導、評論、教育或研究之必要使用者
3、為其他正當之目的,以合理方法使用者
而原住民圖騰與傳統服飾 是已公開的智慧財產
基本上拿來創作 只要不是拿去賣錢
通常不會被告
但是有一點要注意
權利人可以以
"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智慧創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
來提起訴訟
例如一些R18二創
就算沒營利 還是被原作告之類的
而在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施行之後
各部落可以去註冊他們的圖騰與傳統服飾為他們的智慧財產
所以在使用原住民族傳統智慧文化進行二創時可能會發生的狀況是
部落文化工作者認為二創者的創作
已經對他們的文化或圖騰 造成 侮辱 歪曲 價值減損等等
那就可以對二創者提起訴訟
不論二創者是否有以此營利
當然二創者是否真有對原住民圖騰的價值造成減損
最終還是要法官裁決
但是光是被告就已經很煩了
所以如果你二創穿原住民傳統服飾少女R18的本本
是有可能吃上官司的
反而利用漢人文化或圖騰進行創作
(例如把神明拿來畫R18之類的.....)
比較不會有法律問題
因為漢人神明是不屬於任何人的公共財(只有天誅的問題.....)
反正
總而言之就是
漢人使用原住民圖騰來進行相關創作時
還是盡量低調
因為不只有法律問題 有時還有文化相關層面的問題
加起來就會變得非常的麻煩
※ 引述《StBernand (嫁不出去怎麼辦)》之銘言:
: 剛好閒閒沒事
: 拋磚引玉一下
: http://i.imgur.com/HJH2ItP.jpg
: 日月潭水庫,位於南投縣魚池鄉
: 為臺灣第二大湖泊
: 又稱「水沙連」
: 頭上的花冠取自拉魯島
: 身穿邵族風格衣服
: 腰上掛著伊達邵碼頭形狀的魚簍
: 左右腳裝飾分別象徵青龍山與二龍山
: 胸前有九蛙,從露出多少隻青蛙可以判斷日月潭的水量
: 性格什麼的就沒設定了,期待後人幫忙補充
: ======睡不著再補充兩張=====
: http://i.imgur.com/Qi20hZZ.jpg
: 水量豐沛時
: http://i.imgur.com/mQkdRP9.jpg
: 最近的日月潭
: 大家要節約用水唷
: =====薪水小偷94我=====
: 日月潭每年有個盛大的活動
: 可以鍛鍊體力
: http://i.imgur.com/f0O70tZ.jpg
: .....我先去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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