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在原始的提案討論中,我的意見如下:
(那個時候是以一般使用者身份發言)
→ laptic: 附議110.159.57.77 07/09 21:15
話雖如此,經一番思考後,謹粗略概論我個人的想法如下:
一、假如真讓此提案獲得通過(許可編修入板規),未來如果有類似「『特定文字』應視
作『XX違規』」且成功被轉來主板討論,豈不讓「無法容忍指定內容存在」的文化
若隱若現了嗎?
二、就我個人理解,在專板的發回文中,多數內容較綜合性看板更為專業(詳細)、具有
建設性、更適合常駐在專板瞭解相關資訊的使用者,因此拒絕特定人士出現的做法,
有所不當之處。且這邊是閒聊板,本來沒辦法對內容進行確切審查、認定哪些文章得
發表於本板、哪些不行。
三、綜上而論,恕我無法苟同該提案。
以上簡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