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htra (æ¦è‹±æ®¿å¤§å¸å£«çˆ¾é›…)
2021-08-02 00:35:33※ 引述《bcyeh (傑輪特)》之銘言:
: 我覺得關心這件事情的先觀望比較好
: 畢竟事情發生在台南
: 房師騎當時也是一堆人罵爆
: 最後才發現是女生過18歲之後自己選的
: 憑著自己的意志發生性行為的
: 家長還發明「誘姦」這個詞
: 因為事情警方檢方都還沒查明
: 我目前持中立態度就是
: 到時候查出來發現又跟告發者講的不一樣的時候
: 罵完又得裝傻很不方便
我一方面不確定這邊能不能放臉書連結,
另一方面又覺得看了很難過,所以不直接貼來
看了可能會不太舒服,請各位自己斟酌
https://www.facebook.com/517432158384635/posts/3899604896833994/?d=n
貓不肉剛剛在FB放了一部分messenger對話
時間大約是2014和2015年的
除了承認有性行為之外,還有一堆情趣用品,另外還灌輸不好的創作觀念
你確定貓不肉在當時已經過18歲了?
我倒是好奇,
發生這麼大的事情,陳信宇還只顧著向VOFAN道歉,卻不證明自己的清白
作者:
medama ( )
2021-08-02 00:37:00可以放啊
作者:
OSDim (I'm So Sorry)
2021-08-02 00:42:00幹幹幹幹幹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21-08-02 00:42:00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21-08-02 00:43:00自己看對話再說是不是失智列車吧 = = 至於vofan... 唉==
作者:
OSDim (I'm So Sorry)
2021-08-02 00:43:00太噁 噁爆
作者:
qImo (qImo)
2021-08-02 00:45:00超噁
作者:
laplacian (laplacian)
2021-08-02 00:55:00祖幾次我就分享幾次
作者:
mod980 (玖八靈)
2021-08-02 00:57:00看完後覺得描圖跟抹黑的部份比對話還噁心
作者:
medama ( )
2021-08-02 00:57:002015那張已經承認了 如果當時未滿16就可以告了吧
作者:
x778779 (Carlqrow)
2021-08-02 01:04:00想請問貓不肉現在幾歲...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1-08-02 01:05:00幫高調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1:06:00陳沒有跟V道歉吧?是V在為自己的言論向大眾道歉
作者:
rehtra (æ¦è‹±æ®¿å¤§å¸å£«çˆ¾é›…)
2021-08-02 01:10:00陳有傳訊息向V道歉
家長真的要好好控管小孩交友 ...話說他們是在旅館還是哪發生關係
作者:
ngc7331 (零點零)
2021-08-02 01:14:00跟V道歉讓人覺得超傻眼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1:15:00原來回在底下,我剛剛沒看他噗浪太底下的留言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1:20:00這樣看來這個繪師以前臭名昭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未成年被人引導的關係,當年很多事責任不全在他
作者:
roc074 (安安)
2021-08-02 01:28:00後來又被她身邊的人拉回來算是比較幸運的了,要是運氣不夠好大概又會成為社會新聞然後被大家遺忘……
終於 接近決定性的證據 我可以上列車不用擔心失智了不過台灣法治就是笑話 大家都知道有背景就沒事 哀台灣人也是最健忘的 可悲阿ˊˋ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1-08-02 01:43:00台灣相對很多國家例如隔壁已經很法治了 被告沒事媒體都會喊天怒人怨但是有時候是真的就證據不足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1:44:00經濟犯之類的可能吧,但各國都差不多,刑事犯比較沒可能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1-08-02 01:45:00像這個通聯記錄對方律師答辯說那只是原告自己打的TXT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1:45:00W hotel的土豪哥那麼有錢還不是進去蹲了對,因為txt備份比較難證實真假,跳蛋收據也只是間接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1-08-02 01:46:00除非你真的去找出當年的對話記錄不然怎麼證明是他寫的?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1:46:00甚至描述生殖器特徵,也因為時日已久,無法證明是未成年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1:46:00本案的關鍵我猜會是人證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1:47:00時發生的,旁人也只能證明兩人當時有交往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1:47:00如果如目前的訊息所說,兩人有進旅館,能查到當初旅館的工作人員出來舉證的話就有很大影響了吧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1-08-02 01:49:007年前耶 誰記得阿 如果有住房記錄倒是可以查看看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1:50:00希望女方手上有更直接的證據,最好就直接給檢方了別公開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1-08-02 01:50:00我去年寫的code我不看文件我都不知道他在幹嘛 (欸)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1:52:00大概不會靠單一人證,如果檢調夠努力的話,也許可以透過多重的證據拼湊來說服法官
作者:
machiner (Qaz專貼優質文)
2021-08-02 02:02:0058樓 男人你只要有錢有權(裝的也算) 什麼都很簡單
有對話記錄都能調,不用想說會不會是偽造的這個告下去100%穩死,對方一定會想先和解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2:16:00不可能和解,這是刑法公訴罪,和解是民事的事情
一碼歸一碼 把抄襲的事都賴給ㄇㄩ我覺得很奇怪= =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1-08-02 02:20:00這不就是誘姦
我也覺得把抄襲全推給ㄇㄩ也很奇怪,她到上大學都還在抄耶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2:25:00這就很難釐清到底是誰的責任
雖然很有勇氣,但是沒有決定性證據不過抄襲、抹黑、攻擊別人跟這件事是兩回事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2:30:00恐怕不完全是兩回事,因為當事人那時年紀太小了如果是成年人當然就可以一碼歸一碼,沒什麼好說的當然他抄了是事實,不代表被抄的人要就此忘記但我覺得性侵的部分還比較有機會查出來,抄襲就很難了
抹黑攻擊是被誤導的這很好理解 抄襲是個人品性問題 要說都是別人教壞自己的我覺得滿奇怪的 不過繼續討論這點容易失焦 發聲支持受害者採法律途徑比較重要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2:35:00我不知道他們倆實際的相處經歷是如何不過如果13歲就結識,要被灌輸錯誤的觀念並不困難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2:39:00我對抄襲是深惡痛絕啦,所以當事人如果之後繼續抄那只能說他就是個學不會的抄襲仔Y但如果他自己的爆料文內容是真的,你看他連避孕藥都吃了都聽到藥局老闆說不能常吃但還是照吃了...這樣都被唬弄過去,那接受一個描圖不等於抄襲的觀念在我看來是並不奇怪
不是兩回事的話就得放在一起看了那除了這件事之外就得檢討她曾經做過的事情
作者: qq95653 (qq) 2021-08-02 02:44:00
高調推
她抄襲爆最大的那次一開始還有大手護著她 可真是一群好朋友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21-08-02 02:48:00就觀念偏差啊,不過現在大家也知道造成觀念偏差的罪魁禍首是誰而已,也沒有人說因此錯就沒錯,算是釐清脈絡吧
交往是七年前今年20~21,被抓抄襲是兩年前18~19已經足夠大到判別對錯,看文說被抓到改筆名射後不理這就沒什麼好牽拖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2:50:00他應該是分手後還有抄過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21-08-02 02:50:00我是覺得小時候被帶偏的觀念已經不是長大就可以自然扳回來的那是整個會被塑型的年紀,長大能分辨對錯的前提是成長過程中有受到正確的教育跟指引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2:52:00我也覺得要一過成年門檻就馬上改沒那麼簡單而且他這經歷相較於一般人,太不正常了說實在我自己剛成年時很多東西都還是渾渾噩噩
作者:
x778779 (Carlqrow)
2021-08-02 02:52:00如果成年就會改正價值觀那就不會有成年犯罪了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21-08-02 02:52:00應該說,受到正常教育的人都不能肯定長大就能分辨對錯了,指望一個被帶偏的人長大馬上清醒也太難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2:53:00要是我國中時就有人故意灌輸我有問題的觀念...嗯...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21-08-02 02:54:00既然當事人本身現在也沒有在幫行為辯解,只是梳理由來脈絡,我覺得也沒必要一直說什麼推給ㄇㄩ就是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2:54:00她文章也只是說是墨魚起的頭,沒說自己沒錯啊?我不懂吵啥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1-08-02 03:01:00是說這個不叫誘姦,叫做準強制性交罪
因為女生說當年她還是純潔的小蘿莉時本次事件裡某當事人叫她抄
作者:
XDdong (冬冬)
2021-08-02 03:40:00噁心但抄襲是另外一回事小學就知道不能抄作文了八 還是小學沒辦法培養價值觀?
作者: eric900311 2021-08-02 03:47:00
噁
作者:
glion (Weison)
2021-08-02 04:36:00居然會有人這樣對待13/14歲女孩子...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5:50:00拿作文來說的話,如果整篇照抄,我想正常人都知道這樣做是有問題的,但如果我只抄文章結構?如果我只抄部分段落或句子?如果我只抄文意整篇照自己的方式重寫?這樣子做有沒有問題?這就不見得每個人都很清楚了而他的抄法就是類似這樣,只用別人一部分的圖來描有些小孩子是真的分不清楚,覺得我圖是自己動筆畫的應該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8-02 05:54:00就沒問題,即使我拿了別人的圖墊在下面描,更不要說是成年人故意鼓勵他朝這方面做的狀況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21-08-02 07:24:00
看好了世界 瘋狂檢舉臉書
作者:
spfy (spfy)
2021-08-02 07:41:00因為我們又不會影響他賺錢和吃未成年的管道 當然不用鳥
作者:
kim1998 (金女士)
2021-08-02 08:16:00噁
作者:
oasis404 (綠洲404)
2021-08-02 09:11:00這種對待國中青少女的態度真的很噁心
作者:
HappyKH (KH)
2021-08-02 10:20:00他哪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啊,就真的童少性侵犯啊你說一樣國中生談戀愛就算了,這是社會人士用經濟與地位鎖定國中生出手耶,真的噁爆。
作者:
opqwopqw (WTFTW)
2021-08-02 13:05:00O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