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liybo (米羅)
2021-08-04 09:37:47※ 引述《ilove640 (子夜)》之銘言:
: 一開始就對VT沒有興趣,早些由於youtube推送的太過頻繁甚至因此有些討厭,
: 不過由於工作因素不得不接觸VT,也只好嘗試去接觸,
: 最後雖然消除了既定印象,但只是變為無感,沒有喜歡或不喜歡。
: 單純分享一下感受。
: 我覺得VT、尤其是hololive的受眾,與其說是動漫宅,不如說是偶像宅。
: 看上去公司也是在往偶像的方面經營的,
: 與其說是套皮實況主,不如說是套皮偶像更貼切一些,就像AKB48一類的日本偶像那樣
。
: 所以為什麼明明大家都是看ACG的,感覺這麼有鴻溝,是因為一方其實更像偶像宅。
: 動漫宅喜歡的是虛假的二次元、偶像宅喜歡的是捏造的三次元,本質上就不同。
: 宅宅相輕亙古不變,會這樣也沒什麼好奇怪。
有個疑問
當初Lovelive爆紅那幾年
從二次元動畫紅到三次元聲優開演唱會爆滿
還不是只開一場開了六場
μ's還出席了第66回NHK紅白歌會
粉絲狂熱的程度常上新聞
那這是屬於什麼宅?
動漫還是偶像...?
感覺時代在變
這種二分法已經沒意義了吧
作者:
ngc7331 (零點零)
2021-08-04 09:56:00又不是你分了就不能兼具,三次元偶像參與二次元作品的也不少啊
作者:
enders346 (enders346)
2021-08-04 09:57:00阿就聲優偶像宅阿 很難分嗎?
作者:
ngc7331 (零點零)
2021-08-04 09:55:00分了方便溝通啊,不分的理由又是什麼
弄企劃的自己都知道要吃不同客群才又弄動畫又弄真人,有人就覺得自己很懂可以幫別人歸類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21-08-04 09:52:00
我也不懂為什麼硬要分 分了是能說明什麼嗎
要黑一個東西最簡單的就是二分法跟反串 黑反串粉再來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1-08-04 09:50:00如果只是喜歡看偶像題材的動漫覺得不算偶像宅,但有投入熱衷演唱會活動什麼的就算
又在亂扯了 你不是粉就是無關的路人而已 有夠愛貼標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21-08-04 09:49:00偶像大師、LL都萬代的,怎麼打都是萬代贏
作者: asz448151 (阿尊) 2021-08-04 09:43:00
作者:
asteea (Asteea)
2021-08-04 09:43:00二分法不少情況已經偏向製造對立面了...
作者:
tym7482 (Max)
2021-08-04 09:48:00先貼標籤再分化,這手法看多了
有人就硬要分類,啊我就只看LL 動畫也要被當偶像宅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21-08-04 09:47:00LL、偶像大師都是兩者兼具的吧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1-08-04 09:39:00在後面開始燒的是...QQ?
V粉不斷推廣他們有多喜歡V,V黑不斷推廣他們有多不喜歡V,根本一體兩面,共同推廣VT話題
作者:
Ben40 (來自巴哈的魚酥)
2021-08-04 09:38:00二分法本來就很沒意義啊 看看現在多少有線下演唱會的偶像手遊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1-08-04 09:39:00跨出同溫層的2.5次元偶像宅
作者:
keerily (非洲人要認命)
2021-08-04 09:45:00硬要二分法的都是想製造對立,覺得兩邊互吵看起來最有趣
作者:
hucgly (哈格曆)
2021-08-04 09:46:00偶像阿...
作者:
virkful (卡啦)
2021-08-04 09:46:00不喜歡就不要介入,好像要全世界知道你不看V很偉大一樣
作者:
ngc7331 (零點零)
2021-08-04 09:59:00一講出來別人就知道你喜歡什麼方便直接開聊很好省得遇到討厭的人,輕鬆
作者:
tzyysang (tzyysang)
2021-08-04 10:00:00現在都斜槓青年 聲優除了配音 還做廣播 拍雜誌寫真要出鏡的節目 出CD 開演唱會 跳舞 最近還開遊戲實況對在追的人就覺得不用分了 標籤已經太多= =
作者:
enders346 (enders346)
2021-08-04 10:04:00有在追三次元活動就是偶像宅 只關注二次元作品就動漫宅
作者: Darkmatt 2021-08-04 10:05:00
滿佩服現在的聲優,真的累,邦邦那群還要練樂器
把不同類的硬要合成一類是方便紮稻草人吧,你把LL偶像粉的部分套到看動畫的人身上是能溝通什麼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1-08-04 10:09:00學生時期有些人就是學不會樂器QQ沒辦法當聲優了QQ
偶大ACG我都會碰,對聲優沒興趣也不看他們演出的Live、不聽遊戲和動畫沒有的歌,但要說我是偶像宅也沒差啦,畢竟我在看的作品叫做偶像大師
作者:
ngc7331 (零點零)
2021-08-04 10:21:00都能說出「不同類」了...不就其實有差別嗎,只是這個分法怎麼樣而已
作者:
ngc7331 (零點零)
2021-08-04 10:27:00不過這幾串我覺得還算有再討論東西(吧)
2021-08-04 10:28:00
打從第一篇開始就知道會變成這樣了不是?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21-08-04 10:28:00哪來的鴻溝啊,我不看v,頂多也就覺得有人喜歡就好,也不會怎樣啊....
這也可以套用到所以作品不是嗎 啊電波對不上就是不會看 這樣是要怎麼沒有鴻溝==
作者: spaiwana (水餃墊) 2021-08-04 10:33:00
v跟ll就低成本偶像 不用太多資源就可以搞出來可替代性也高
好笑的是戰洽點時一堆人說v 是套皮實況主,現在又偶像,那統粉椅粉是不是也偶像宅?
作者:
emptie ([ ])
2021-08-04 10:39:00就崇拜的本質來說 統粉本來就偶像宅啊sure
作者:
enders346 (enders346)
2021-08-04 10:48:00對偶像定義太狹隘才會覺得實況主不算偶像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1-08-04 11:15:00這樣講啦 二分法就像一種模型 你被套進去就容易照框架走
作者: tuanlin (請不要嗆我菜) 2021-08-04 11:26:00
會去看演唱會的就是偶像宅了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1-08-04 12:10:002.5次元
作者: DON3000 (><b) 2021-08-04 12:14:00
偶像阿 偶像的定義本來就很廣
就跟15樓、33樓說的一樣,黑黑只是吃飽太閒,看不順眼想引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