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討論到公眾人物私德的事情
我是屬於可以分開看的人啦
假設我喜歡一個運動員在場上的表現
他爆出了例如家暴的事情
並不會太影響我對他的看法
當然家暴是不對的
會認為我喜歡這個運動員就該接受他所有的事情本身就莫名其妙吧
就像我喜歡范瑋琪的歌聲不等於我會跟她一起罵人狗官
但如果那個我喜歡的運動員他爆出打藥才拿到好成績的事情
會影響到我喜歡他的理由
這才會影響我支持他的動力
公眾人物該不該管好自己的行為
我是覺得不一定要
身為觀眾也該有判別的能力
不該全盤接受他的所作所為
至於丁特有沒有洗白
應該也是兩件事情吧
墮胎事實與否我是沒有追啦
但他當老闆出資隊伍挺進世界賽跟他墮不墮及後續處理沒有關係吧
你以為是李嚴的解毒劑能解百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