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觀察下來
教會其實不嗜殺,只是不容異音
基本上被教會力量送上火刑架還真沒有無辜的,上去的人基本就沒有哭著喊冤枉的
教會基本對異端都是派出一堆神父修女對你疲勞轟炸,一勸再勸
只要願意公開認錯悔改、放棄自己獨思想主張
就可以被赦免無罪開釋
被燒死的就是嘴硬到最後一刻都還「要燒就燒,這身子可以死,但別想我放棄思想」,像是
胡斯和被加爾文燒死那位
至於沒幹嘛就上火刑架的
很多都是莫名其妙被仇家甚至鄰居帶風向黑你是巫師魔女
然後等到貴族和教會來處理時
民怨早就形成「燒死這個惡魔」的大火
貴族和地方教會審判庭要不順應民意還真的不行,不然就是打自己臉
不過要說宗教審判庭,其實就跟教權一樣
早就被世俗君主入侵甚至掌握
13、14世紀時法國就敢公然強姦教廷、屠殺聖殿騎士團了
主要還是扮演宗教衛道人士可以讓王權不被懷疑,還可以打壓貴族
後來的宗教改革,不但是宗教,也是各國反抗羅馬=教皇的二合一體系
早期講一個神聖羅馬帝國人是「日耳曼人」跟罵人是差不多的
但是為了擺脫羅馬的控制
「新教日耳曼人」就被發明出來了
要說教會阻礙科學
實際也跟政治權力有關
真實狀況是以宗教為名的整個泛保守派在阻礙以免影響他們的統治權
後來在宗教改革完之後
基督教會反而能重新自由的進行宗教事業
不然之前平信徒連自己讀聖經的權力都沒有
知識完全被上層壟斷
政教分離其實才是真正保護教會不要被政治纏上
當初羅馬帝國後期政教合一的結果就是
「教會成了羅馬皇帝的妻子」
讓政治為傳教服務的夢想落空,反而是教會必須為君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