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三、板務討論規則如下,違反規定者水桶30日:(本次的規定稍有不同,請留意)
: 1.每人限回一篇,並直接以此標題回文,不得更改標題
: 2.發文後可用大寫E修改內文,禁止自刪後重發
: 3.討論請針對「政治文違規罰則提高」,避免離題
: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保持理性勿謾罵或攻擊
: 5.此討論預計開放七天至 09/07 18:00,屆時將公告禁回
: 6.如在相關板務討論文章中違反 4-11,將加倍處分
: (發文違規者除原罰則外併處退文、推文者水桶14日)
: 附件:
: 作者 s7503228 (情報屋) 看板 C_ChatBM
: 標題 [板務] 政治文違規罰則提高
: 時間 Mon Aug 30 09:30:57 2021
: ───────────────────────────────────────
: 有鑑於隔壁版昨天來洗了一波
: 明明PTT有一堆可以讓他們自由洗政治文的地方 很多跑來亂過之後還在哀哀叫言論審查
: 希望先提升推文罰則 不然來洗的之前根本很少來推文 桶個七天根本無感
: 4-11建議從30天開始 政治發文亂版直接劣退
推文這件事不影響版面,老實說比發文涉及政治影響來得輕一點吧,如果要提升
推文罰則,那是不是又要回到前一個問題,那發政治文是不是更該加重罰則?
今天推文違規情況有二:
1.一個人發文有涉及政治,其他人跟著跳下去
2.一個人發文明明沒有涉及政治,但有人那壺不開提那壺
若是前者,那麼發文者的影響肯定是比較大的,要是標題也充滿政治暗示
那對於版面的破壞也很可觀。
若是後者,明明就沒有涉及政治卻硬要扯,那是不是等同騷擾發文者?
是說剛剛查了一下板規,好像沒有針對發文者被騷擾的罰則,所以說或許
沒有在現有板規內加重處罰的空間存在。
另外就是後者部分,即使判斷沒違規,也可能存在曖昧的釣魚可能,無論
如何在推文部分涉及政治,原文內容畫標題肯定有會讓人意圖討論政治的
元素在裡面。
所以說發文者的部分罰則不變,推文罰則卻要加重,這符合比例原則嗎?
明明發文的影響大於推文,而且也是推文會犯規的主要誘因,但罰則卻提
升到一樣,這樣的話會不會讓意圖發政治的判斷發文比推文划算,而改用
發文來鬧?
所以我是不支持這個提案的,但我覺得若是為了防止政治文亂版,加重罰
則依然是可行的方法。
所以我建議是這樣:
方案1.初犯三天水桶七天緩刑、緩刑期間再犯水桶一個月。
方案2.初犯七天緩刑一個月,緩刑期間再犯水桶三個月,同樣地發政治文的
罰則也加重訂為三個月。
(方案2事給特別喜歡嚴刑峻法的人參考的,非本人首選)
同樣地在這兩個方案中需要明定的另外一點是,若在事後的編輯回文涉及政
治,罰則建議依然維持在一個月,算是做出一個區隔。
意圖最明顯的發政治文加重罰責
因為被引導而在回文或編輯時涉及政治者維持原樣
推文可加重罰責,但不可以比前兩者還要重。
這樣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