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jojen (JJJ)
2021-08-31 20:25:15我覺得罰則跟標準應該分開討論
不知道為啥整串都混在一起
基本上我贊成罰則提高
不過可以搭配標準放寬鬆一些
剛回去看一下殘劑天使的圖
基本上單看圖有改字體跟排版
以藍鮪魚當標準大致算創作
應該可以給pass
這樣還能被捅的話
(比方連引戰推文一起轉錄規勸不聽)
基本上應該可以視為存心來鬧板的
退文都算剛好而已
我的觀察啦
作者:
r98192 (雅特)
2020-08-31 20:25:00你完了 直接提到 會被水桶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1-08-31 20:26:00標準就板主阿 可是現在版主有馬來西亞人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8-31 20:27:00:(單純討論標準不會出事,攻擊不同立場的才會予以處置
作者:
r98192 (雅特)
2021-08-31 20:28:00就算沒水桶 還不是有人照樣檢舉 沒完沒了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1-08-31 20:29:00塞一頁的那張有人貼了被桶不是?現在問題就是板主群的標準相較之前嚴格很多,而且是檢舉的多就變嚴格,今天沒踩到可能明天就中
作者:
r98192 (雅特)
2021-08-31 20:32:00那張被桶 我覺得是雙標啦 明明就是有EVA的梗了而且是推文
還是部分沒有吧,而且後來還7pupu,下去我覺得算合理
作者:
r98192 (雅特)
2021-08-31 20:33:00也沒發文耍廢 結果連帶全部像是EVA的歌也不能提了部份沒有就代表部份有呀 板規就是沾到邊就算許可所以那個人說雙標我可以理解啦
因為討論罰則,反對的站不住腳,他們無法解決原提案者指出「來發個文點個火就跑,被罰七天不痛不癢」的問題,所以只好吵標準吵提案人的立場吵時間點,造成正經在討論罰則的都沒啥推文。
哪來站不住腳,罰7天不痛不癢,罰30也不痛不癢阿反倒是罰30天沒屁用這點一直被刻意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