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沒看過那些作品啦
但是簡單來看…..
私刑本身就是超越法律為前提,
從基本上,連法律上認知到的罪都不是罪,
而是行刑者本身認定的罪才是罪;
而立於這兩前提,
得到的結論就是你武力要足夠,不是嗎?
再多的人說是惡,只要有一個火力夠的人殺光那些人,他就是正義,
反之一個無力的人指出一群人邏輯矛盾的惡,
只要全部的人一起分屍他,那群人就變正義了。
那麼以武力為基準,私刑正義不是善也不是惡,
只是回歸原始,原始哪有什麼善惡可言?
你看獅子吃小象能算惡嗎?
不過我個人並不反對自以為私刑正義的人啦
畢竟觀賞韭菜相殺,
是這個爛的跟廢棄物堆一樣惡臭世界的少數樂趣,
拜託做私刑正義千萬不要像個勇者一樣自裁,
最好像個卑微小丑一樣,
在自己捨棄掉法律的拘束後,
藉著媒體的輿論壓力在法庭上害怕的乞求輕判,
跪舔法治的闢護。
這樣比較雙標可悲好笑。
執行私刑的人,
最好搞明白自己不是正義也不是惡,
只是獲得了一個把自己安排下地獄前
拖一個討厭鬼下地獄的權利,
這個討厭鬼是不是社會所認定的罪人,
根本不會影響這私刑是正義還是罪惡。
人生在世不過是求一場自High而已,
能讓別人自嗨不起來的,才是真正的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