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私刑正義是惡嗎?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1-11-12 09:59:22
回了一整個晚上,還是自己發文來討論好了
幾個個人想法
私刑正義好不好?就目前而言,不好
儘管大部分民眾對於司法體系和執法人員失去信心
就目前而言刑法上的守法者仍佔絕大多數,這套制度確實還不至於失效
關於法律和司法,不管是在戲劇還是現實中
我們經常看到希望法官做出不受外界干擾的判決的情節
但我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司法體系必須滿足社會期待
希望不受外界影響進行判決的論點主要有二
一、維持法的絕對性
二、法官是專業的,要讓專業的進行判斷
先講二,工程師建築亂蓋、醫生亂醫的狀況下是有判賠的
這代表在法界眼中,專業也是會出錯的,尤其是醫審會和法界看法不同這種事確實存在
那法界自己呢?法官判決應不受任何干涉,那還能存在監督機制嗎?
不管法官怎麼判,照理說只要是依照法條那就沒問題
可這問題大了,工程師有設計圖可以對照、治療行為也有醫囑、醫療紀錄可以查看
但是法官在判案的時候,自由心證的部分是沒法有個明確標準來確定是否有偏頗的
而自由心證的範圍非常大,除了法條內允許的罪刑量
還有是否採用哪條法,是否採用某個證據或某個報告等等,皆牽涉到自由心證
這使得監督在執行面上窒礙難行,畢竟我們沒有偷窺別人內心的方法
再講一,法的絕對性
法的權力,實際上是人民將權力交給政府,再由政府放給司法體系去處理的
倘若民眾收回這項權力並改詢非法私人途徑處理,即無人遵守法律下
法的本身將會蕩然無存,社會運作也會受到嚴重衝擊
因為一個法實際上是要有人願意去遵守才會成立
例如禁酒令,到後期甚至有議員公開在接受訪問時喝酒,表示他根本不在乎
又例如香港國安法,法律條文上看似可以管到全世界,其實只能管到中國境內
而現實面上,民眾對於司法體系的不信任,將造成民眾不願意循法律途徑而遊走灰色地帶
例如大家多少有聽過打電話讓議員做選民服務這種事情
所以我認為法必須在一定程度上去滿足民眾對於法的期待(是的,就是討好民眾)
很矛盾的是,要維持法的絕對性,就是要讓法不那麼絕對
讓一向被不少法律人稱作法盲的外界聲音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判決
因為其實法的絕對性同樣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我們希望法是絕對的,並不是因為法是多麼偉大的一項工具
而是因為當大家都遵守它的時候,對於社會運作是有利的
而當法並不是那麼絕對而拒民眾於千里之外時,被民眾遵守的它才有了絕對性
作者: LayerZ (無法如願)   2021-11-12 10:09:00
正義的正,要用誰的方式衡量,碰撞時誰強誰說話沒事回錯篇了
作者: dreaminon (分享快樂分享愛)   2021-11-12 10:11:00
某方面來說,拳願裡的阿古谷也不能算錯就是了https://i.imgur.com/g1ZBZFZ.jpg
作者: MoneyMonkey   2021-11-12 10:13:00
阿古谷只是找藉口殺人施虐,根本不是什麼私法正義人都是複雜的,但阿古谷的正義心趨近於零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14:00
你是不是當立法權塑膠
作者: iam0718 (999)   2021-11-12 10:14:00
那位警察大概是最低等的私刑正義
作者: RbJ (Novel)   2021-11-12 10:14:00
每次這類的話題,提到司法必須滿足民眾期待,可是這個期待好模糊,到底什麼才是民眾要的結果?然後人民的期待這樣使法官必須做出折衷的判決,是不是也影響了法律的獨立性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15:00
我覺得啦,法官去談法律要討好民眾根本越權改變法律調整法條請交給立法委員好嗎
作者: RbJ (Novel)   2021-11-12 10:16:00
結果到頭來也沒一個階段性的結論,每次只要發生重大社會事件兩邊出來吵一吵,嘴一嘴又沒事了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19:00
廢話,立法權當然強制法官得用什麼法條判罪,難道法官可以用酒駕的法條來判竊盜罪嗎?
作者: a1919979 (狐狸精婊子)   2021-11-12 10:20:00
以台灣來說 現況正是因為法官誤判沒有相應負責或淘汰機制 執法機關視對象刻意不作為的行為受到包庇無法以瀆職的罪嫌起訴 立法委員本身就包含一堆犯罪者 這些亂象 讓人民對整個司法系統失去信心 才會使私刑當道
作者: kducky (kd)   2021-11-12 10:21:00
之前不是吵殺童唯一死刑,結果有一個媽媽養不起孩子一起尋死大家又要考量情況了,之後看國民法官遇到殺人案怎麼想吧,之前模擬國民法官庭還有國民法官覺得犯人抄佛經字跡工整同情他
作者: a502152000 (欸五)   2021-11-12 10:21:00
立法院那群就一堆亂源了 人民很難期待立法修法
作者: zion1981 (天生不良)   2021-11-12 10:24:00
沒有絕對的正義,正義是被期待的,是相對的,是比較出來的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25:00
採不採用也是在法律與制度允許的範圍內不採用,你可以覺得法官恐龍、法官腦殘,但你要明白只要法官沒瀆職那就只是價值觀上的不一致
作者: kducky (kd)   2021-11-12 10:25:00
你要檢察官起訴的法條不能改,那要修刑事訴訟法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26:00
說法條不該絕對要法官超越法條那就是越權
作者: ZoeyDestiny (Beay)   2021-11-12 10:27:00
檢察官起訴法官不用 是檢察官的問題好嗎要件不對亂用 是誰的問題
作者: zion1981 (天生不良)   2021-11-12 10:27:00
法律也不會是正義的,如果法律是正義,就不會各國不同法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27:00
法條不是絕對那是百姓(國家的老闆)的權利,對司法權來說法條就是絕對的
作者: a1919979 (狐狸精婊子)   2021-11-12 10:28:00
我指的當道是指 視情況不同已經有不少人對執行私刑的行為已經不是那麼反感甚至贊同了 以虐童案的加害者來說就有好幾個被私刑 輿論上也是有很多支持私刑者的
作者: kducky (kd)   2021-11-12 10:28:00
大多數人分不清法官跟檢察官的職權
作者: ZoeyDestiny (Beay)   2021-11-12 10:30:00
法官正常情況下跟犯人非親非故 沒有動機輕判好嗎
作者: kducky (kd)   2021-11-12 10:31:00
不然學美國,部分法官跟檢察官改民選
作者: easton123 (G_G)   2021-11-12 10:37:00
民眾確實一堆法盲啊 我工作要被一堆外行人比手畫腳當然不歡迎,現在民眾對法官的印象被媒體帶偏太多了
作者: a1919979 (狐狸精婊子)   2021-11-12 10:38:00
法律不總是絕對吧 所有罪都有量刑範圍就是一個彈性空間而不論法官是在受到威脅 人情壓力 或收受利益的情況下選擇利用這個彈性輕縱犯人 甚至無視證據袒護犯人的情況下 一般人除了上訴根本沒有別的反制手段 而如果這個判決是最高法院下的更是無解 只能用體制外手段討公道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21-11-12 10:41:00
討論到最後就是哲學問題 阿哲學問題就是各吹各的調拉
作者: dzshdavid (立委)   2021-11-12 10:42:00
所以有人對海神8+9動私刑嗎?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12 10:43:00
當然不是全部,但很大部份可以推給媒體沒毛病
作者: Arsitaka (阿席打卡)   2021-11-12 10:45:00
自由心證沒你想的那麼自由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47:00
自由心證沒你們想像中自由話說啊,你們是民眾,反方就不是民眾囉?嫌法官受到人情壓力還是什麼洨的外來因素影響重罪輕判嫌那麼大聲,你們更應該支持阻絕所有外來因素影響法官啊,你們現在只是看了別人耍特權也跑來凹一份特權而已
作者: kakuj (longwinter)   2021-11-12 10:55:00
看看外國陪審團荒腔走板的案例就知道考量民眾想法比較好是多們天真的想法
作者: adonisXD (XD)   2021-11-12 10:55:00
只要有人際關係跟司法官退休律師 法律就只是法官的玩具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56:00
還是那幾句話:一,你們不滿意的是民眾其他滿意的就不是民眾囉?哪天法官判出偏向你的判決你滿意了隔天抗議人士拉幾條布條是不是要法官把結果吃回去?二,對法條有意見請洽立法委員而不是去凹法官,工作彈性是一回事瀆職是另一回事
作者: eyb602 (幻忽飄隱)   2021-11-12 10:56:00
法條適不適用 是看法條的定義 如果法官判定不適用 絕對是立法委員的問題
作者: Arsitaka (阿席打卡)   2021-11-12 10:58:00
判有罪 被告:司法不公 判無罪 被害人:司法不公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0:58:00
…你說的公權力就是立法委員啊 (翻桌
作者: Arsitaka (阿席打卡)   2021-11-12 10:59:00
檢察官啦 檢察官適用的也是偉大的立委中制定的法律啊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1:00:00
雙標的栽贓的潑污水的寫小說的,媒體失智列車都開了那麼多班了怎麼還不醒悟現在是覺得媒體報導給民眾判能比檢察官蒐證給法官判更正確囉囉?你哪來的自信?
作者: Arsitaka (阿席打卡)   2021-11-12 11:02:00
然後啊 如果你覺得法院判決應該要按照民眾想法而定 那我看全部判決都交給公投好了最符合國民法感情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1:03:00
你知道為了幾千件中的一件失誤,去葬送其他九百九十九件好結果這種行為通常稱作什麼?叫因噎廢食,你為了怕噎到乾脆不吃飯了,哪怕你一生中根本就沒噎到幾次
作者: Arsitaka (阿席打卡)   2021-11-12 11:04:00
法律界承認有恐龍法官 的確有很有問題的判決 但絕大多數都是不理解法律規定所造成的誤解 而且法界什麼不會筆戰最會 一個有問題的判決出來會被學者們拿出來”討論”好幾次呢就是避免你的重大案件99.9%準確性問題才採無罪推定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1-11-12 11:06:00
你哪來的自信改了制度後99.9%的非重大案件都不會搞砸你這種就是一種錯覺,下了藥都只會作用在你眼前的患部上,而不會在你現在不關注的地方有其他嚴重副作用
作者: Arsitaka (阿席打卡)   2021-11-12 11:09:00
只能說 法律制定的時候要思考的面向比你想像的還要多很多問題是一般人很難注意到但一般人不理解然後 希望你被抽中國民法官去體驗看看重大刑案審理可是這個法律還是由立委三讀通過的喔那我們就等著看吧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21-11-12 11:21:00
因噎廢食喔 讓我想到廢死的論點就是有一個冤獄怎麼辦
作者: a1919979 (狐狸精婊子)   2021-11-12 11:26:00
以司法機關來說 現在的問題就是在司法維持獨立性的情況下 對於不論是因瀆職但沒被抓到或被包庇 還是判斷標準跟常理差異過大的不適任法官 都沒有符合一般民眾期待的有相應退場機制制衡 導致一般民眾對整體司法系統的不信任 我當然相信大部分的法官所下的判決 是能維護正義與符合絕大部分公民期待的 但是少部分老鼠屎就是會破壞掉這層信賴 而且這個老鼠屎在現行制度下你還挑不出來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1-11-12 11:35:00
然後偏偏總是出現在重大刑案最高院發回更審之類的地方出現
作者: frank8233 (黑暗)   2021-11-12 11:49:00
要我相信民眾素質比法官好?你難道沒有看過一堆政治腦發言和8+9嗎
作者: easton123 (G_G)   2021-11-12 11:53:00
古美門那個對民意的看法的影片又要拿出來看一次了
作者: iloveDuncan   2021-11-12 12:05:00
有多少有意見的人根本連判決書都沒看完 問他哪裡不對就那媒體斷章取義的東西還說嘴 你敢說你覺得判錯的案件你都有看完整份判決書嗎
作者: x197909131 (包包)   2021-11-12 12:32:00
事實上人們受到法律保護的時間遠遠超過被法律欺負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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