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s976431 (淡江金城武)》之銘言:
: 小妹我覺得齁
: 可以考慮修改3-2
: 原3-2
: 3-2 〔名詞定義〕
: Ⅰ 稱ACG點者,為動畫(A)、漫畫(C)、遊戲(G)、輕小說(N)、周邊(G)、
: 同人產物(D)等之領域。
: 修改為
: 3-2 〔名詞定義〕
: Ⅰ 稱ACG點者,為動畫(A)、漫畫(C)、遊戲(G)、輕小說(N)、周邊(G)、
: 同人產物(D)、虛擬YouTuber(V)等之領域。
: 小妹之前提了 有些人說不需要
: 主張VT本來就包含在ACG裡
: 結果不把VT入憲的話
: 只好求仁得仁ㄌ
: 搞不好每年都要中一次鎮魂曲
: 對ㄚ
: 0.0
看完sos板友的發言
我深感認同
為了避免以後每年都被拿出來鎮魂曲
應該直接從根本解決問題
修改3-2 稱ACG點者納入vtuber
我已經在恰妹發起板務連署了
還請各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