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串問一下
有沒有法學專家可以分析
我嘴他這個作品很醜
是屬於言論自由還是有可能挨告呢?
畢竟對於作品美醜發表看法是每個人的權力
已妨害名譽來告我覺得應該告不成
板上有檢察官可以發表一下你的看法嗎?
作者:
sumarai (Pawn)
2021-11-18 13:34:00你要先相信美美跟初音都是真的
作者:
amsmsk (449)
2021-11-18 13:34:00最後還是要抽法官的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21-11-18 13:34:00你的名字叫做V嗎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1-11-18 13:35:00樓上推錯篇?
作者:
Innofance (Innofance)
2021-11-18 13:36:00說作品醜沒法源可以告啊,連受理報案的機會都沒有
作者: GaoLinHua 2021-11-18 13:37:00
不用告 在網路公審有趣多了
作者:
Innofance (Innofance)
2021-11-18 13:38:00法律主體是公民、法人等,不包含作品和虛擬人物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1-11-18 13:38:00你不如想一想如果有法規是你說這作品醜就被告會怎樣
作者:
Innofance (Innofance)
2021-11-18 13:40:00但攻擊牽涉到操作者之類的就另當別論了,畢竟我國有傳說中的概念式連結,卡通!蛤蟆油炎彈!
就告不成啊,不然SJW的美醜觀念早就被告到翻不起風浪了
作者:
LouisLEE (屏東尼大木)
2021-11-18 13:41:00不成,除非虛擬世界歸台灣法律管
作者:
arexne (R U MINE?)
2021-11-18 13:49:00美醜是主觀 沒其他更過分言論是告不成的啦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21-11-18 13:49:00原文從頭到尾有要告人嗎? = =a 這就跟SJW說你不正確,你也不能告SJW一樣啊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21-11-18 13:59:00沒有人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