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反正你爽就好,想做怎樣的vtuber是你家的事
其次,文策院拿稅金做這種事除非有很重大的疏失,
我不覺得法院會判這種行政機關任何疏失,基本上這種牽扯到政策問題的
法院會傾向於尊重機關(ex法院不太會去質疑經濟部的經濟政策,因為法院是管法律)
這裡的問題主要是出在我國國民一直以為政府有所作為就必定能扶持起產業或解決問題,
這個不是短時間能改善的問題,畢竟相信大政府的人還很多,
尤其一堆人一半輩子都在獨裁政府底上生活,被催眠大有為政府的理想。
所以我覺得能靠杯的是基本上這些文策會的人根本沒有想要真正商業化的問題,
反正對他們不需真正去找去市場找投資人之下,幾乎無限政府金援之下,
根本不會需要考慮到自己的產品的市場可行性,而可以恣意地放入自己的意識形態。
(雖然我也不覺得政府單位放個大奶vtuber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