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GTA故事模式裡面,一開始富蘭克林身上只有幾百塊跟一把手槍
住在路邊破舊公寓
挑釁路邊的黑人還可能被揍死
還替一個成天愛剝削人的老闆工作
同事拉瑪也是嘴砲自己可以發大財
很像海棉寶寶跟章魚哥關係
後續任務偷到麥可的車,麥可順手教訓黑心老闆,剛好麥可也沒什麼錢
上次搶劫後買了棟豪宅就沒什麼錢了,我印象玩到麥可時他身上也才7-8千美元
麥可的錢都被兒子跟老婆吃光了
後面的催佛跟小富一樣慘,身上幾百塊,跟一臺跑路用的小卡車
最後靠股票暗殺流致富,讓三個主角每人至少有10億的資產
要是這三主角沒有相遇,其實他們生活都挺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