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l132 (pl132)
2022-01-04 12:48:45日本即將面對的新判決:Vtuber身份遭攻擊是否能代表本人?
https://0rz.tw/bRWlw
眾所周知,漫畫人物只是創作,在法律上並沒有所謂的人權,但日本朝日新聞上週以一則
報導拋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時下正流行的 Vtuber 身份,是否能代表背後中之人的人權
?
這個案例來自於一個官司,一位 Vtuber 本人對其他人提出了誹謗的官司。該 Vtuber 聲
稱為了此官司,她已經停止活動了一年多,因為她先前在網路上遭到誹謗,因此她要追究
這份責任。
這位 Vtuber 接受朝日新聞採訪時表示,她自幼跟著媽媽,媽媽過世後,Vtuber 對她來
說既是「工作」也是「家」,粉絲對她說「歡迎回來」對她是非常鼓舞的。而即便誹謗的
是她扮演的角色,這也對她的現實生活造成傷害。
朝日新聞雖然未說明事主是誰,但同日原本隸屬彩虹社的夢月蘿婭(夢月ロア)剛好發出
推特,這是夢月蘿婭停止活動一年多以來的首次發聲,表明已經和律師合作提出訴訟,其
負責律師也公開證實,加上情況吻合,因此外界多認為朝日新聞講的人正是夢月蘿婭。
https://0rz.tw/fV6iU
這個訴訟案件源自於 2020 年的事件,當時夢月蘿婭與同社的金魚阪迷路(金魚阪めいろ
)因口音引起的內部爭執,案外案則是理應只有金魚阪知道的對話內容,卻被專爆黑料的
Vtuber 鳴神裁取得,因此被認為極高機率是金魚阪自己對外爆料。
https://0rz.tw/c8eSv
此事件最後導致了金魚阪解約退出,夢月蘿婭遭到外界攻擊而休息至今。夢月蘿婭則表示
這些攻擊裡的指控很多都不是事實,這也是提告的原因,但並沒有透露她告了誰。依據夢
月蘿婭的說法,該官司其實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就會有結果出爐。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2-01-04 12:50:00喇仙萬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2-01-04 12:50:00概念式連結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22-01-04 12:50:00卡痛 哈麻油煙彈
作者:
amd7356 (哭哭喔)
2022-01-04 12:51:00呵 不是事實還能跟老師分裂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22-01-04 12:51:00vtuber圈子其實也是另一種演藝圈了
作者:
abadjoke (asyourlife)
2022-01-04 12:51:00概念式連結
作者:
LouisLEE (屏東尼大木)
2022-01-04 12:51:00希洽:我領先你們四個宇宙
作者:
Ceelo (hakkaman)
2022-01-04 12:52:00在網路上嗆人 鍵盤會被沒收vtuber嗆人檢察官會把皮沒收ㄇ
作者:
rotusea (M.Y.)
2022-01-04 12:52:00看起來是在探討V是有專屬人格權還是做為一般財產權存在。但基本上能得到賠償就好,管他什麼權www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2-01-04 12:52:00話說鳴神裁有被告過了嗎
作者:
Lass1n (膽小鬼)
2022-01-04 12:53:00請統神大談評論一下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2-01-04 12:55:00如果攻擊皮會成立,那這樣演員演反派被罵是不是也差不多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2-01-04 12:55:00不管怎樣 這判決以後會一定成為Vtuber訴訟的參考
以後罵電玩角色搞不好也會被告了 罵10/10艾比小心了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2-01-04 12:56:00之前看台V的時候也有看到有人表示不排除提告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2-01-04 12:56:00還我金魚==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22-01-04 12:57:00這由公司告妨礙業務之類的應該比較容易成功吧
作者:
rotusea (M.Y.)
2022-01-04 12:58:00因為誹謗是侵害人格權法益的行為,若要成立的話,V最好是主張套皮實況主的情況才有機會。
作者:
amsmsk (449)
2022-01-04 12:58:00拉先萬
作者:
rotusea (M.Y.)
2022-01-04 12:59:00用財產權的角度,從商譽受損這類的角度,成功率應該比較高
作者: max410286 2022-01-04 12:59:00
統神 我創一千個帳號 就有一千個人格
作者: shigurew (shigure) 2022-01-04 12:59:00
這次判決非常重要,會影響到未來類似的判法
作者: YaKiSaBa (鹽烤鯖魚) 2022-01-04 13:00:00
V皮跟魂的連結性很強啊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2-01-04 13:00:00艾比的角色所有權是頑皮狗不是配音吧?
作者: shigurew (shigure) 2022-01-04 13:01:00
如果這樣都判失敗,那以後網民更可以隨便黑人,反正沒事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2-01-04 13:01:00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 連中之人都罵下去的話就很難脫身啦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2-01-04 13:01:00直接點名罵中之人應該就沒爭議了吧
作者: Kanon1 (Kanon Nakagawa) 2022-01-04 13:01:00
皮跟魂分開看還是皮跟魂一起看 都幾
作者: chrislai (pony lai) 2022-01-04 13:01:00
概念式連結
罵中之人判決當然可以成立阿 阿今天不就是罵皮喊告?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2-01-04 13:01:00這個可以當作心理諮商教材
作者:
evan1004 (しょくもっれんさ)
2022-01-04 13:02:00概念式連結
作者: chrislai (pony lai) 2022-01-04 13:02:00
我比較好奇 那開庭要套皮視訊嗎
作者:
harehi (hare)
2022-01-04 13:02:00不管怎樣裁狗下去
作者:
ajemtw (Dream Out Loud)
2022-01-04 13:03:00皮在法律上應該是類似品牌的存在
罵中之人有事沒什麼爭議 罵皮有事就有待商榷 不然一些影劇被罵得狗血淋頭的反派角色 其演員是不是也可以提告?
作者: daniel50508 (fapfap_olo) 2022-01-04 13:04:00
概念式連結
作者: YaKiSaBa (鹽烤鯖魚) 2022-01-04 13:04:00
主要是v是直接跟觀眾互動的 跟電視演員不一樣
作者:
ajemtw (Dream Out Loud)
2022-01-04 13:04:00告損害商譽確實比較合理
網路id那個也不太一樣啊,vt是演出捏,中之人扮演的角色,跟直接網路id又些許不同
就說只是套皮Youtuber,罵皮=罵Youtuber本人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2-01-04 13:05:00有找律師的話 人家應該有推演過怎樣才告得成了
所以以後想知道中之人是誰 就是讓自己被VT告最快 嗎
作者: hansen5026 (瀚生) 2022-01-04 13:05:00
太神啦 你的V
作者:
Atima 2022-01-04 13:05:00虛擬開庭啊 握手會怎麼開 庭就怎麼開 (挺
作者: IB1SA 2022-01-04 13:05:00
航航領先全球 太神啦 航航
作者: YaKiSaBa (鹽烤鯖魚) 2022-01-04 13:05:00
所以就是當做是套皮實況主 說是演員很怪
作者:
Atima 2022-01-04 13:06:00如果想特定 直接告V比較快
作者: limbra 2022-01-04 13:08:00
ptt一行ID都可以告了,一張圖一個名字一份工作可以告,聽起來也很合理,總之先等判決下來吧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2-01-04 13:09:00什麼套皮實況主 哀 世界跟不上西洽如果帶一台筆電VT頂著皮出庭這畫面好像很荒唐 好好笑
作者: carson1997 (cargp) 2022-01-04 13:09:00
罵皮真的很難判 例如今天去迪士尼玩罵一個卡通角色那布偶裝裡面的人可以告嗎
ptt id那個是不同東西啦,你又不是在扮演那個id在ptt本身聊天也不是演出,跟vt是不同的
記得有些有名的ID明確說過自己有給ID和現實不同的人設
一個是扮演著角色,一個是自己在網路上的代稱這是不同狀態
作者: MiLian (MiLi) 2022-01-04 13:11:00
中之人跟皮有概念式連結嗎?
作者: suzukaze0104 (青葉) 2022-01-04 13:11:00
沒有法律常識就不要寫這種報導,通篇用語不順不知道在寫三小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2-01-04 13:11:00那他只是在扮演那個角色 在評論另一個角色啊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22-01-04 13:12:00開庭也要套皮?我想看
作者:
rotusea (M.Y.)
2022-01-04 13:12:00網路論壇的id一般而言就是代表你本人,不然也不會那麼多人出事時,都優先主張被盜帳號www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2-01-04 13:12:00想辦法把罵皮跟罵魂的言論連結起來吧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22-01-04 13:13:00對螢幕問審 哈哈哈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2-01-04 13:13:00萬一被找到罵魂的言論 那罵皮的部份就比較容易做連結
我有1000個PTT帳號 我就有1000個人格 人格分裂就是這樣啦
作者:
asdwsd (asdwsd)
2022-01-04 13:13:00拉先萬 我也會阿 拉先萬
作者:
rotusea (M.Y.)
2022-01-04 13:14:00到時法庭上如果架起綠幕,做3D攝影感覺也很有意思ww
作者:
rotusea (M.Y.)
2022-01-04 13:15:00管你有幾個人格,都是在你那唯一的肉體裡ww
作者:
OrzVSTO (黑色盡頭)
2022-01-04 13:17:00告人權告不成吧 v能當人權世界就亂了 侵害商譽還可能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22-01-04 13:17:00應該是古美門會出現的狀況
作者:
indiako (indiako)
2022-01-04 13:17:00果然霸凌仔就是問題多
作者:
OrzVSTO (黑色盡頭)
2022-01-04 13:18:00皮拿來當作公司經營可能還比較貼近現實一點
作者:
pan46 (pan)
2022-01-04 13:18:00所以對後輩施壓那個到底是不是真的 想看告的內容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2-01-04 13:21:00被同社妨礙營業 太苦了 雖然人家都畢業了要追究停止一年的估計收益嗎?搜了一下相關之前都在罵裁狗 結果這次人家講的是真的
這行業又不像一般工作 炎上、沒梗、掉粉絲..等 怎估XD
作者: Sacral (S君) 2022-01-04 13:25:00
能告應該是罵到中之人了吧
作者:
sawaman (賽媧)
2022-01-04 13:26:00同社的人還這樣捅...難怪彩虹打不贏齁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22-01-04 13:27:00創多少皮就有多少人格,那你的虛擬人格體積真龐大
作者: hololover 2022-01-04 13:29:00
wwwww西洽領先世界
作者:
RxCat (Rx貓)
2022-01-04 13:29:00金魚坂才更該告夢月
作者: FuruyaRei (降谷零) 2022-01-04 13:30:00
要沒收鍵盤嗎
作者: ken327639 (frostywolf) 2022-01-04 13:31:00
玩遊戲針對指定的遊戲id辱罵也告的成了,vtuber 我覺得有可能有機會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22-01-04 13:31:00概念式連結Liu Bo 菌——!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2-01-04 13:33:00大概是評論他的是扮演的角色 被評論的當成本人 這樣吧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2-01-04 13:35:00他評論的是你扮的角色 不是你啊
如果勝訴的話大概會成為Leading Case,但日本法學家要頭大了
應該說能不能成功,看你罵的是皮還是人,你如果說這個路西恩有夠爛,難怪死老婆這種罵皮的本來就無法成立,但網路遊戲謾罵基本上都是明確針對中之人,所以才有告成功的可能性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2-01-04 13:38:00人透過V發聲 賦予V聲音的口音 這是屬於人還是皮的
作者: adwn 2022-01-04 13:38:00
感覺很難成功,看法院會怎麼判
作者:
ngc7331 (零點零)
2022-01-04 13:39:00連名字都寫錯的報導期待什麼呢
薩諾斯彈指,薩諾斯講打你們他很爽,那也是皮的都是演出
作者:
ks3290 (山豆基)
2022-01-04 13:39:00台中法官領先好幾年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2-01-04 13:40:00那這案馬上就解決了?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2-01-04 13:41:00他說既是「工作」也是「家」
日本可以派人來台灣找劉柏駿取經了,概念式連結的先驅XDD
也不一定是要以「人」而是以「產品」這個身份如果是以誹謗公司「產品」來告也不一定會輸
作者:
aaronpwyu (chocoboチョコボ)
2022-01-04 13:43:00VT本來就演藝圈 YT也是阿 哪來另一種www
罵VT能告成 那罵亞斯娜母豬聲優也來告 都是扮演啊
作者:
aaronpwyu (chocoboチョコボ)
2022-01-04 13:44:00用人權去打就是新判例比較難 用商品形象去打簡單多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2-01-04 13:45:00卡痛
作者:
aaronpwyu (chocoboチョコボ)
2022-01-04 13:45:00商品形象毀謗是Nin無往不利之一
作者: johnnycueto4 2022-01-04 13:48:00
你鍵盤到底還不還我啊 檢察官!!!
不用頭大啊,就是開啟VT=人類Youtuber套皮的判例而已
作者: slygun (放開那個阿婆) 2022-01-04 13:55:00
換臉都要判刑了 你以為皮就能亂噴嗎
那個V是你的營業品牌,因為外在毀謗因素造成品牌價值受損本來就可以求償
實務上聲優跟vt就是很難分啊,vt主打扮演角色聲優也是扮演啊,負責判的會很頭痛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22-01-04 13:59:00用藝名的藝人被人身攻擊還不是照樣告下去?
可是聲優扮演的角色嚴格來說又不是聲優的作品是別人的創作,但vt扮演的角色不少部分是參照自己的經歷,本質上就不一樣了比如這一次被攻擊的vt,她在訪談時講述自己的人生,不是就跟她的vt設定有不少吻合了
畢竟有一派認為他們就是在演出,自己人都會打架了實務上來看就看vt那邊怎麼主張了,不過用商譽毀損之類的應該比較好成功是真的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22-01-04 14:06:00概念式連結劉法官領先全球
作者:
iam0718 (999)
2022-01-04 14:07:00想到台灣法律人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2-01-04 14:09:00靠北 西洽領先世界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22-01-04 14:10:00商譽價值在公司方吧,皮是個人的還是公司擁有?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2-01-04 14:10:00D4C 絕對無敵的領域 哪邊有利就套哪邊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22-01-04 14:13:00今天去老鼠樂園對大耳人偶糙幹,是公司吉還是中之人要吉?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22-01-04 14:13:00我覺得這個案子贏面蠻大的,因為他不只是攻擊這個角色,而且連背後的人都一起攻擊了
作者:
Gaab (gaab)
2022-01-04 14:13:00太棒了 重新列板規囉
作者:
zxc88585 (hkekq)
2022-01-04 14:15:00航航先驅
作者:
aiiueo (aiiueo)
2022-01-04 14:15:00推文小心,不要為這種事水桶
PTT帳號都可以告了 貼皮也可以吧跟遊戲帳號87%像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2-01-04 14:31:00
V粉不是有人說不能討論中之人嗎真的是VT自助餐耶 怎樣都行
作者:
Siu (薈)
2022-01-04 14:33:00說是藝名不就好了 很難想嗎?
跟遊戲帳號有差吧,而且遊戲玩家被提供言論都是針對玩家也就是中之人,跟針對皮是不同狀況
作者: shigurew (shigure) 2022-01-04 14:40:00
有只針對皮嗎?很多言論都針對到中之人了吧,例如說80,皮沒演過這個,那就是針對中之人了
作者: cynthiajul 2022-01-04 14:47:00
認證代表本人的話V粉該滾出西洽了吧?
當然沒辦法R官方沒公開本人沒承認,打皮怎麼連結本人=_=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2-01-04 14:51:00虛擬形象和個人的連結和筆名有得一拼吧
= =這可以套用遊戲內罵人~概念式連結!! 只不過舉證
中之人要真得出來面對了~那就玩完了!! 沒啥....
罵王志恆很變態跟罵黃秋生一樣嗎?作品演出的角色不一定等同本人,王志恆是哪個角色可以去google一下
有個翁XX 網路上一直說是筆名,可是完全連結不到真實的身份,一直是個謎
作者: harryzx0 (DMD_LIFE) 2022-01-04 14:57:00
這對法律界太前衛了
演進大概就 類似PTT帳號ID~>2D圖形PO文~>2D+3D遊戲
作者:
d0922030 (CAV藥丸)
2022-01-04 14:58:00劉柏駿有料
角色罵人~>油土伯罵人~>VT! 這樣子吧= ="有遺漏嗎??
演員的角色類比vt覺得還是不太一樣因為演員角色非常多,大家評論都知道是指角色但vt的概念連結關係比較深,同時間基本上只存在一個角色跟本人的活動
這些案件大絕通常都是"我帳號被盜用!!" 看膩了~不過VT應該很難用...變聲??替身??判例還太少= ="
作者:
js850604 (jack0604)
2022-01-04 15:07:00用破壞商譽之類的辦應該可以吧
我猜啦! 最後就追查那個時間點的IP~電腦前是誰???
我覺得vt要類比真人案例的話,v名就像一個綽號接下來就看法官是不是認為罵綽號等於罵本人也就是連結性是否夠強
作者:
sismiku (Simiku)
2022-01-04 15:09:00挖 二次元人權法
綽號也算唷~跟遊戲內的ID一樣! 你罵看看PTT某ID看看
作者:
sismiku (Simiku)
2022-01-04 15:10:00問題時 二次元連本人是誰都不知道…撇除恐嚇那種必查的東西以外其他的好像連影射誰都不知道假設真的要出庭的時候中之人也不會去ㄅ 這樣怎麼說是有人權
連結要有唯一性啦,id是唯一的沒啥問題,如果真的是vt名字以外的綽號,我覺得大概也連結不起來
今天這個案子因為是企業勢vt,商業名譽受損應該是可以連結,但個人勢vt的狀況就又是另一個問題了看這次能不能一次解決,給大家做參考
作者:
sismiku (Simiku)
2022-01-04 15:13:00要用名譽來判也很難ㄅ
VT罵人 這算滿新的,看如何強調"連結"~不然要成立...不過日本定罪率...嗯!!看最後的判決文吧XDDDDD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22-01-04 15:20:00不覺得vtb =人,但不實攻擊導致利益受損應該要可以告吧?
法人那邊應該沒問題~最低可以用商品受侵權行為等...
作者:
ilohoo (ilohoo)
2022-01-04 15:24:00概念式
作者:
bbc0217 (渡)
2022-01-04 15:30:00概念式連結
作者: epidemic000 (賢木jocker) 2022-01-04 15:33:00
概念式連結
設定有別中之人怎麼會不能連結,我也不會冰洞雷擊術你在RO上罵我我還是可以告你阿
是啊! 但是網路遊戲上罵人也走了幾年才成立的= ="不過VT被罵自己生活受影響要用 §193 §195繼續看吧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22-01-04 15:36:00我只想看中之人出庭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