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hsnib (æ‚Ÿ)
2022-01-14 12:56:32※ 引述《qppq (爽到睡不著)》之銘言:
: 我一直以為同人誌 就是基於原作衍生出的再創作作品
: 例如火影同人誌、鬼滅同人誌、EVA同人誌、刀劍神域桐人誌、海賊王同人誌 這類
: 但卻看到有說法是 二創同人誌只是同人誌的一個分支
: https://i.imgur.com/SFsOUyr.jpg
: 還有所謂「原創同人」
: 這是什麼? 怎麼定義
: 如果原創就是 那那些日本原作不就是了嗎? 巨人鬼滅幽遊獵人 都是原創啊
: 「原創同人誌」到底是指那些作品?
那是因為你搞錯同人誌這個詞的意義了,
他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出爽的,為了自我滿足而出的。
與之相對的詞是商業誌,為了賺錢而出。
所以古早時代,可能有群詩人會寫詩,然後把自己的詩集跟同好分享。
後來可能有人基於趣味,畫了篇「如果皮卡丘跑去航海王的世界會怎樣」,這樣的同人漫畫,這樣就叫做同人二創。
至於有人畫了色圖,但不是二創,那就是同人原創色圖;如果是畫蒂法色圖,那就是同人二創色圖。
不過同人現在也越來越多是為了賣錢而作,看看那個被抄家的公聯麻將...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21-01-05 02:28:00你聽過樹懶叫的聲音嗎?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21-01-05 02:33:00我會樹懶叫唷,樓上想聽嗎?
作者: ggwha (無) 2021-01-05 02:38:00
我想起龍大和貓大決鬥旳推娃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2:57:00同人兩個字本來就是笑話
作者:
SangoGO (隱世的外來人Lv.1)
2022-01-14 12:59:00就老話了,同人與商業的分水嶺越來越模糊
大概是職業/非職業的差別吧職業運動員和業餘運動員的差別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2-01-14 13:00:00同道中人喜愛的作品啊,不過夠多人喜歡就跟商業難區分了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01:00也不是笑話 畢竟有利可圖 自然會有人靠過去但即便如此 就算少數也還是有單純享受同人創作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03:00同人的相對是商業,這定義就是個笑話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1-14 13:04:00
無利可圖的話為啥要花時間賣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04:00喔喔 是指這定義啊(這不就跟輕小和一般小說差異類似?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05:00是啊,你懂的
作者: as80110680 2022-01-14 13:05:00
其實跟同人比較接近的是獨立製作
作者:
SangoGO (隱世的外來人Lv.1)
2022-01-14 13:05:00現在的市場機制,同人幾乎可以轉型用獨立製作來理解了,尤其他涉及金流商業的話,除非這個出刊出作是幹公益的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08:00爽吧? 但廣義來說 爽度確實也是種"利"沒錯
作者:
nahsnib (æ‚Ÿ)
2022-01-14 13:08:00無利可圖卻還是做其實才是同人誌的初衷啊,因為自己創作了很爽,所以想找人分享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09:00但以賺錢來說 若只是這目的 就沒人畫原創或小說本了
作者:
nahsnib (æ‚Ÿ)
2022-01-14 13:09:00但隨著時代演變這個詞也逐漸如大家所說,偏向獨立創作的意思了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01-14 13:10:00賣同人賠太多,玩不下去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11:00跟實質有沒有賺錢無關,為什麼發行那是自己的事,拿出來講說自己不是為了賺錢是自己講爽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12:00賺錢無罪,但都2202年了還想拿同人給自己漂白就很可笑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12:00恩 有些人真的不是為了賺錢去擺爽的(雖然是少數沒錯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13:00那是他自己的事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13:00像是一些現場無料刊放送的(近幾年沒看到了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01-14 13:14:00就是要賺才能印下一本和撐到出下一本,財務槓桿玩起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14:00那100%是他自己的事
作者:
pheather ( ゜д ゜)
2022-01-14 13:14:00我沒看到有人在漂白,倒是有人一直紮草人打還跳針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14:00是啊 差在目的上吧 商業重點是為了賺錢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15:00同人就未必 有人單純爽創作分享 有人想賺一筆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01-14 13:16:00一樓大概跟我一樣,玩不過大公司,DLsite的大家來翻譯、買動漫出版的代理同人誌所以懷恨在心,我也懷恨在心☺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17:00沒錯,質疑同人的人都有問題,讓我們開始反向檢討態度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17:00雖然說同人相對商業 但也有所謂的商業同人這個分類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18:00實務上你有買賣就是商業行為了,這種分類其實很誤導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18:00商業和同人的分界來說, 比較接近的是遊戲大廠和獨立工作室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19:00也就是自費印刷自產自銷的體系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19:00也對 所以用不以營利為目的這樣比較適合些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20:00就是你們上面說的獨立出版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20:00獨立工作室可以賣遊戲賺錢 或是作免錢的 現今概念是這樣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01-14 13:20:00商業行為又不等同於營利目的和商業性,Google一下。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利用人不可以將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當作主要目的來利用作品。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2-01-14 13:21:00不過演進到現在 真的是越來越模糊就是就跟輕小定義差不多 不 應該比輕小定義還難區隔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22:00你高興就好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22:00以工作室獨立出版為前提看待同人, 原創和二創就不難處理因為同人已經是社團/獨立工作室, 所以通路販售都要自己搞所以同人展可以當作是一個購買實體通路的一個活動而已
不過從這個話題可以延伸出一個有趣的問題,當steam模式已經慢慢成為世界範圍的超大發行商時,依靠steam以及epic之類平台的獨立遊戲還能算是獨立遊戲嗎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24:00那相對地就有些同人也會走向數位或非實體商店路線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25:00獨立遊戲還是要自己掏腰包研發和上架, 我覺得這還是算拉
作者: gn0111 (Pula) 2022-01-14 13:26:00
有名氣都到爽賺那是他的本事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26:00至於SONY爸爸去年和前年說要出資贊助自家獨立遊戲那就是笑話領民間贊助就算了 企業養的就不算了
作者: gn0111 (Pula) 2022-01-14 13:27:00
steam平台算增加推廣和能見度啊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27:00所以日本也有大出版社出的各種商業同人本阿XD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28:00你的研發經費都大公司出了, 就只差你不是歸屬於那公司管的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1-14 13:29:00
企業補助,你要先確定那是不是「企業」補助吧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30:00不過日本好像那些四格慢之類的就直接叫作商業誌了
作者:
pheather ( ゜д ゜)
2022-01-14 13:31:00那種通常會叫商業アンソロジー(Anthology)吧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1-14 13:31:00
而且獨立遊戲定義…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32:00對 那日文我現在打不出來XD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33:00↑同人嘴臉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33:00現今比較容易產生爭議的是, 有一個社團他本身並沒有創作力購買其他創作者的作品(授權)然後宣稱自己是同人社團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35:00那有什麼關係,他也可以說他是同好啊,錢多不行逆
作者: andy78328 (FF) 2022-01-14 13:40:00
他的原意就是小團體 同好啊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你如果覺得好笑 去嘲笑字典啊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41:00字典的定義沒什麼可笑的,可笑的是拿來亂用的人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42:00爭議點在於, 同好之間是沒有主雇關係的存在以台灣現行企業法來看, 這個就算只有兩人, 你有公司行號還有履行法定交辦事項的團體, 至少也會被算上是中小企但有些人的私人財產其實就等同於公司財產就算對外宣稱是用個人名義找人,也很難讓人接受是同人行為舉例來說:某個台灣實況主擺攤, 當初的爭議就不少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47:00實質上很難區分,很多不被算在同人裡面的行為,本質上跟同人就沒什麼區別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48:00規則上很好區分, 困難的是在法律實務面的執行成本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01-14 13:49:00原PO能不能幫我刪除回覆,我覺得自己太智障,感謝☺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49:00你要讓規則明確,就需要有一筆經費去維持這個規則最直接的就是展場主辦方, 你要參展就必須要照一些規定跑像是WF, 扣掉商業發表外, 還會有一區的同人模型創作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54:00如果要說有參加同人展才叫同人,那定義倒是很明確問題是現在很多稱為同人創作的也不見得有參展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54:00如果有去逛過就會注意到, 這些創作社團的二創商品都會標明一日授權
作者:
ORIHASHI (38950)
2022-01-14 13:56:00一樓在氣什麼?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56:00不是參加同人展才叫同人,是同人展的主辦方可以維持會場規則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3:59:00提授權的意義不大,有不少二創同人作品有官方公開授權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3:59:00打破規則的人自然就會被譴責, 除非你小到無人在乎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00:00官方公開授權的我上面推文就提過了, WF是模型展,狀況不同如果你有參加過台灣北美館的海洋堂演講的話當時就已經講過 模型創作授權相關的流程
實際上就已經很難用二分法 以留言舉的例子 即使一位實況主從經費/接洽/品管真的全都自己來 只要他還所屬事務所的一天就扔會被質疑不屬於同人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4:04:00如果你指的是參展同人作品要受主辦規則約束的特點的話問題就在同人作品不見得就要參展,就算有參展,規則也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04:00自由創作許可 和授權是兩件事情歐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06:00這當然,像是XX ONLY場你當然就不能擺OO作品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4:06:00以前沒有網路,資訊流通閉塞的情況,可以說有參展才叫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07:00全年齡的攤位你就不能買R18的商品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4:07:00同人,因為那是唯一的發行管道,不參展就自己家裡畫爽的但現在就不是那麼一回事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08:00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同人展是一種祭典的形式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4:08:00所以參展有無現在也沒辦法拿來定義同人啊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09:00不會全年都有祭典, 所以才會有委託販售這種形式的存在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2-01-14 14:09:00同人=沒做商業登記 最簡單理解是這樣吧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4:15:00賺錢本身根本沒錯,是未經授權二創搞得自己站不住腳才要拿同人同好來遮掩,如果是原創根本沒這問題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17:00最近比較夯的問題反而是因為有人拿了授權開始妖魔化吧XD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4:17:00那個案例比較像其實根本沒授權,狐假虎威吧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18:00那個是對"授權"定義都搞不清楚的BAD慘事件拉,我覺得蠻蝦的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2-01-14 14:18:00同人不是代表不會被告的免死金牌 版權方想告還是能告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19:00同人如果吃侵權就是GG, 這年頭早就已經算是共識了,遮不住的二創是寄生於企業的體外生命體, 但他本身可以是互利關係所以很多企業創作才會規定創作界線, 讓二創能持續下去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4:22:00有沒有授權其實應該分開來當另一回事看了
作者:
safy (Ty)
2022-01-14 14:23:00是的 同人活動 跟 有沒有授權 這是兩件事情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1-14 14:23:00不然有些二創的東西拿出來,大家也不會覺得這叫同人
作者:
horazon (Horazon)
2022-01-14 14:35:00用“同好(會)”來想會比較接近一點可能原創二創 也能賣錢 授權等等
作者:
xiaohua (大花)
2022-01-14 1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