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明天下午經濟部要開轉蛋法相關會議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2-01-24 22:59:35
今天下午再度到經濟部工業局參加第二次公聽會,
這次公聽會的主軸是放在前一次公聽會議題之一的公布中獎機率上,
原條文及各版本條文如下:
原條文:
六、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企業經營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一)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二)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三)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四)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及中獎等資訊,並應
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
提示。
經濟部工業局版:
六、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企業經營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四)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機率及中獎等資訊
,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
品」等提示。
邱顯智委員建議版:
六、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企業經營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四)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活動或服務,其活動內
容、獎項、個別項目機率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
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專家學者建議版:
七、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
本遊戲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消費者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
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企業經營者應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
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前項消費者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如屬於「機會中獎」性質者,企業經
營者應同時公告載明以下資訊:
一、具體購買方式或活動內容。
二、中獎機率。
三、提示「此為機會中獎,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之點數、商品或其
他服務」。
ps.這版本是整併現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六條第四款,調整新增為第
七條,應第七條以下規定,條號向後統一調整。
消保團體建議版:
六、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企業經營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四)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機率及中獎等資訊,
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
等提示。
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除基本商品以外,消費者付費後直接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
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機會中獎商品若有數量限制,亦應揭露其總數。
遊戲產業振興會建議版本:
六、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企業經營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四)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獲得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獲得機率及獲得結果
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
定商品」等提示。
前項第(四)款所稱付費購買之機會獲得商品或活動,指遊戲內完全使用付費購買之
道具始能獲得之商品或活動。
我上黃色的部分是各版本對於機率揭露範圍的差異,
我上綠色的部分是各版本對於標的限定範圍的差異,
我上粉紅色的部分是各版本對於揭露資訊該有哪些的差異。
這三個部分是今天公聽會主要在討論的東西,
最後公聽會通過的是以遊戲產業振興會建議版本為基礎再進行微調的條文,
微調的部分是將該版本中「完全使用付費購買」中的「完全」二字去掉,
變成「使用付費購買」,
後面條文還會不會再修飾就要看經濟部工業局那邊怎麼做了,
後續條文會怎麼調整及今天會議進行的摘要,
之後工業局那邊有通知的話會再上來講,
大家如果有什麼疑問我會盡量回答。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2-01-24 23:00:00
先推
作者: ItterK   2022-01-24 23:01:00
推追蹤
作者: nahsnib (æ‚Ÿ)   2022-01-24 23:03:00
加油
作者: guogu   2022-01-24 23:04:00
只限定完全付費才揭示個人覺得不行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2-01-24 23:05:00
最後方案這個 把石頭分有償跟無償 然後兩種都能抽的池
作者: guogu   2022-01-24 23:05:00
其他的大致感覺差別不大
作者: LeonBolton (里昂波頓)   2022-01-24 23:21:00
標示不實or偷改機率如何驗證?相關罰則?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22-01-24 23:22:00
沒屁用,自立自強玩原廠謝謝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22-01-24 23:24:00
推原波努力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2-01-24 23:30:00
推原PO努力
作者: supersd (阿拳)   2022-01-24 23:32:00
推原PO努力.真的感謝你
作者: a547808588 (ctgwea97)   2022-01-24 23:35:00
說玩原廠的,大概是不知道天堂W吧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22-01-24 23:43:00
謝樓主但這樣看下來,感覺邱委員跟消保團體混合的會比較好
作者: gbls9527341 (孤不離三衷)   2022-01-24 23:45:00
推追蹤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22-01-24 23:46:00
一個是個別細項,一個是揭露總數
作者: BEDA (BEDA)   2022-01-24 23:56:00
推資訊,雖然我覺得玩家要求證機率不實蠻困難的...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2-01-25 00:08:00
辛苦了
作者: tfyzgmf   2022-01-25 00:57:00
作者: LeonBolton (里昂波頓)   2022-01-25 01:03:00
沒罰則業者根本不會怕,玩家要提告還會舉證困難說白了,定型化契約缺乏約束力,有問題玩家要自立自強啊!請自行舉證提告喔立法目的是為了保障弱勢,定型化契約頂多是讓玩家提告時有所依據,還是改變不了玩家弱勢
作者: WhySoHard   2022-01-25 01:05:00
推 辛苦了
作者: hpsenruc (hpsenruc)   2022-01-25 01:30:00
違反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有罰則的喔今天列出的條文都儘量能比原版本往前多走幾步,但結論卻是回到原版本,甚至差點變成振興會更限縮的版本真的蠻傻眼的
作者: Nyxs (黑夜女神)   2022-01-25 02:01:00
這不是廢話嗎?又不是中國那種獨裁法律可以一刀切
作者: rey123123 (小肥羊)   2022-01-25 02:35:00
辛苦了 加油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2-01-25 03:52:00
辛苦了!
作者: shingatter (睡豬)   2022-01-25 07:31:00
為什麼所謂轉蛋明明是博弈行為,卻不算博弈?現在就是廠商可以任意調整內容才有爭議,所以廠商應該明定多少錢一定出,不是很單純嗎?
作者: zxcmoney (修司)   2022-01-25 09:06:00
大概是因為博弈行為包含範圍太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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