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alen3822

作者: alen3822 (人)   2022-02-12 14:16:44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alen3822 (Alen)
《經濟狀況》普通 ($1372)
《登入次數》191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26 篇 (退:0)
2.可處理板務時間
工作日要上班,我預期至少每天晚上10~11點使用電腦管版
因為我幾乎都用手機,故如果能用手機就能處理的板務我應該有更多時間處理板務
3.參選原因及目標
原因是我上一屆就有意想參選,但遲疑了沒去參選
之後在看到某些板務處理的狀況時就有些後悔
故想趁此次機會試試
4.對於目前板風、板規之看法與意見
這個時間點講板風不錯有點怪但我覺得板風不錯
而我實際上認為版規是寬鬆的
不過我認為3-5中違反版規透過刪除內容來規避罰則是有問題的
讓不少人透過這種方法來規避罰則
又或者板務透過這條進行包庇
5.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我沒什麼政見,如果要舉的話
一、臨時公告禁發禁回的狀況
這次露西亞事件或先前桐生可可畢業事件都能看出
基本上這種公告禁發禁回只是把這類討論變成擦邊球
基本上是無法解決洗版的問題的
我是覺得對於擦邊球的部分應該要更嚴格一些
我會希望朝這方面去修改版規
二、VT文的部分
我其實認為應該有更清楚的定義什麼是VT文什麼不是
以中之人的例子來說,即便不少V的中之人都是公開的秘密
但以VT本身的設定中,這些是不存在的
那麼理論上純討論中之人的文我認為應該不能歸類在VT文的類別中
如板上很多人討論的「露西亞想要自殺?」一文中,原文實際上並非露西亞這個角色發,

類文我便認為不該歸類為VT文
其他諸如疑似中之人長相討論、佐藤希開門的事件,我認為這些純討論中之人的文實際上

不該在西恰討論沒錯
我認為V是新興的ACG產業,是絕對有ACG點的
但對於什麼是討論V,我認為應該再做一些清楚的定義
不能如以往討論其他動漫的方式直接套上去
應該要有明確的定義什麼是VT又或者什麼樣叫ACG從業人員
吳宗憲擔任過幾次配音員,但他並非以ACG產業作為主要業務內容的從業人員,應該不能

定有ACG點
蒼藍哥使用2D live但實際上沒有正式出道也無以此做為主要業務,應該也不該有ACG點
類似這些定義的規範
三、對於OO廚、V仔獸這類文字獄的部分
我是不反對有這類文字獄的存在
但我認為對於慣用法或公認用法應該要予以放寬
又或者文中上下文判斷本無攻擊該群體的意思
我覺得應該予以放寬才是
四、3-5的修改
我會想修改3-5,至少要在版主要求修改或被檢舉後的一定期間內修改
才得以減輕法則
大概是這樣
當然我也老實說,以上不少應該是需要仰仗板務的自由心證
所以勢必在施行初期會有爭議
6.請解釋並大略舉例「板規 4-7」引戰的認定標準
我其實覺得這種事情都是個案討論的,沒有甚麼一定的標準
而且我的舉例也很爛
硬要舉例的話
標題「櫻井政博製作大亂鬥對卡比系列是不是很偏心很垃圾」然後文中舉三個明顯是真的

討論的例子,我覺得不算引戰
標題「櫻井政博是不是長的很醜」然後文中昭告天下自己破防還怎樣的然後買大亂鬥加兩

季票都是火山孝子,我覺得算引戰
判定的標準主要是在討論的主題、文章的內容與方式、對於後續版友討論的推文做出怎樣

回應來作為判斷
很難以用文字解釋,但我覺得要不要戳是一眼能看出來的
7.擔任板主期間將會遇到九合一選舉,依 #1XODOYP7 (C_Chat)
請問您會如何制定選舉期間臨時條款?
我應該會想制定「版友發文應該主動迴避敏感詞彙和議題」的相關臨時條款
實際上現在也有不少政治文也是以擦邊球的方式表現
將他版的風向用其他動畫做包裝,實則政治文
如:柯文哲也、時鐘獸…等文
這類文章我認為在選舉期間應自行迴避
或是在板務要求改標題內文用詞時的一定期間內改完
8.請提出一個或以上 C_ChatBM 案例或板上其他重大事件
訴說您的見解與觀點、如果是您會如何處理?
先前看BM版#1X-hqaga (C_ChatBM)該文的討論
版友有提到理論上該VT的中之人是非公開的
那此文應該被認定無acg點
不然是可以利用聲稱某人為某VT的中之人的方式對其進行討論
我覺得是有問題的
我應該至少4-1會判違規
而現在露西亞事件也還蠻重大的
也凸顯現今臨時公告並沒辦法解決事件洗版影響正常使用者的情形
我認為臨時公告也應該要要求版友應自行迴避該公告議題的相關用詞
又或者以集中串的方式集中管理
以置底的方式提供各討論串連結
然後限時刪除
大概是這樣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22-02-12 14:18:00
直接禁止導致擦邊球 -> 擦邊球也管制 蛤
作者: hololover   2022-02-12 14:18:00
作者: rich22084 (Siro)   2022-02-12 14:19:00
下去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22-02-12 14:19:00
感覺就不會上
作者: NPttnoob (難道阿扁臭了嗎)   2022-02-12 14:20:00
你禁了擦邊球,我就發擦邊球的擦邊球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2-02-12 14:20:00
不是邊板仔不會上,下去
作者: billpk11 (麵包)   2022-02-12 14:21:00
拜託放寬文字獄啦!很多字不小心講了就等著被桶
作者: storewater (差異侵蝕)   2022-02-12 14:21:00
有個板主就是因為想桶擦邊球,結果搞到自己下臺的
作者: Wi1lXD (攜手那晚)   2022-02-12 14:22:00
穀粒
作者: wayneshih (漂流虛海的雁太保)   2022-02-12 14:22:00
時間太少,遲早手邊沒電腦辭職或是沈迷養馬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2-02-12 14:24:00
哇 木須被否定了 不推
作者: erimow (Erimo)   2022-02-12 14:25:00
請問如何判定該人的主要業務是否為ACG?如果吳宗憲上個禮拜配一部新的動畫電影,能不能討論他?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22-02-12 14:26:00
作者: erimow (Erimo)   2022-02-12 14:26:00
還是要請他們公布薪資條 要占比50%以上才算
作者: KumaKumaKu (熊)   2022-02-12 14:27:00
你會手邊沒電腦嗎 會的話建議不要
作者: wayneshih (漂流虛海的雁太保)   2022-02-12 14:27:00
當初說自己很閒的都可以搞到消失了,何況我還說自己時間很少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2-02-12 14:28:00
關於#1X-hqaga (C_ChatBM) 4-1 那個案例,我想問你一下,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2-02-12 14:28:00
中之人直播煮章魚燒給過嗎
作者: jeff0806f (Jeff Yang)   2022-02-12 14:30:00
皇城內的和諧不能亂
作者: wu10200512 (廷廷)   2022-02-12 14:30:00
哎 死神中之人那篇我還以為會4-1沒想到是確定了中之人也無敵
作者: webermist (嵐湘)   2022-02-12 14:31:00
你的acg點定義不覺得很矛盾嗎?你覺得主要從事acg才有點 但中之人主要從事acg卻又不行?
作者: PiyanMi (屁眼蜜)   2022-02-12 14:33:00
禁東禁西怎麼不把ptt刪掉就好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2-02-12 14:35:00
最大的問題PO的圖有Q版VT圖就有點了 馬來摩西硬要判因為要跟其他VT直播所以可以
作者: zseineo (Zany)   2022-02-12 14:38:00
3-5的部分看不懂 在被版主要求修改或者被檢舉之前修改就自行修改內容 這樣照罰?*第一句多打個修改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2-02-12 14:39:00
他後面有補充,3-5他覺得應該要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修改
作者: coca5108000 (CoCa)   2022-02-12 14:40:00
這acg從業跟vt判定的邏輯太神了,你乾脆說你不喜歡的就不算v該桶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2-02-12 14:41:00
如果您認為3-5使用過於頻繁 認為應該要在某時間點內才適用 那您認為是多久呢以及這個標準是否該明文規定 還是作為心證較為適當?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2-02-12 14:43:00
alen寶是女生嗎 如果是我一定投你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22-02-12 14:44:00
西洽版名叫chat不是china好嗎...
作者: erimow (Erimo)   2022-02-12 14:44:00
何謂大眾認知,是指C_CHAT還日本人還臺灣人我覺得這樣判會很累喔然後木須是花木蘭中吳宗憲配的角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2-02-12 14:47:00
VT本身就是虛擬角色哪需要套皮 還是樓上是在說中之人?
作者: erimow (Erimo)   2022-02-12 14:47:00
反正就是皮有ACG創作的成分在啦就同理動畫角色這樣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2-02-12 14:48:00
他的政見寫得滿明白的 就是覺得中之人的討論不該在西洽也有說 對於什麼是討論V,我認為應該再做一些清楚的定義
作者: erimow (Erimo)   2022-02-12 14:50:00
所以我說很累啊==
作者: zseineo (Zany)   2022-02-12 14:51:00
他就是補充了我才看不懂 他的意思是我不能提早改掉違規的部分否則依然視為違規嗎?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2-02-12 14:51:00
發想是好的 但在v版已經認定v自帶點來說,否定acg角色中之人就是雙標了早點放棄吧
作者: zseineo (Zany)   2022-02-12 14:52:00
我發現我違規了 所以我要先等人檢舉OR版主警告再來修改這個程序上很奇妙
作者: adwn   2022-02-12 14:54:00
現在一堆多棲藝人,唱歌演戲配音樣樣來很難訂義啦
作者: zseineo (Zany)   2022-02-12 14:57:00
喔 你的意思大概是從"判決前"縮限成被"檢舉一段時間內"但這意義何在?C洽是個輕鬆聊天為主的板不是什麼搞惡即斬的地方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2-02-12 15:00:00
他應該也沒有要搞惡即斬吧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2-02-12 15:01:00
其實3-5很吃心證 例如馬來就超常用助手主要用在非刻意 比較輕的違規
作者: rich22084 (Siro)   2022-02-12 15:02:00
以你邏輯那聲優一律禁止討論了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2-02-12 15:03:00
我是除了4-1 其他幾乎不用 這就像自由心證
作者: zseineo (Zany)   2022-02-12 15:06:00
你是有觀察到有人大量的先違規然後自行修改文章來避免罰則嗎 不然我看不出來沒事改這條做什麼
作者: SaberTheBest (Saber最高!)   2022-02-12 15:12:00
作者: rich22084 (Siro)   2022-02-12 15:15:00
聲優acg活動云云可以 中之人 acg活動云云不行 嗯
作者: zseineo (Zany)   2022-02-12 15:19:00
"板主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老實說你照樣判也可以,不需要改版規 只是可能變成你跟其他版主標準不同 不過這個現象本來就存在w
作者: sos976431 (sos)   2022-02-12 15:40:00
加油ㄚ 有人肯出來選就要給鼓勵ㄚ
作者: tetsu327 (四情歸一)   2022-02-12 15:49:00
就一句 VT廢文限制篇數我就投你
作者: jeff666   2022-02-12 15:58:00
敢出來選的都勇者 不過感覺你不會上XD
作者: Ratucao (理性的吐槽)   2022-02-12 16:34:00
我絕對不會投給你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2-02-12 16:44:00
你的想法很好 但是得罪某些族群你大概選不上 辛苦了
作者: Makeinu (Makeinu)   2022-02-12 16:48:00
我一定投你,限制VT文讚讚讚還是要制衡一下,別讓某些族群太猖狂
作者: kuojames2580 (幹幹幹幹幹)   2022-02-12 17:08:00
下去
作者: homeboy528 (歐陽)   2022-02-12 17:09:00
公告禁回跟文字獄那邊滿認同的,西恰是輕鬆聊天的地方但沒事攻擊V跟攻擊V粉真的不是什麼輕鬆聊天的人該做的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2-02-12 17:15:00
你這標準完全不行就變成你認為是擦邊球就違規,那我發一篇獨角獸文你是不是也能擅自認定我在影射V粉?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2-02-12 17:31:00
大聯想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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