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寫在死亡筆記本上(當然是假的本)
覺得很不舒服,要求擦掉被拒,怒而開告有可能成立嗎?
當事人知道死亡筆記本是虛構的,只是覺得這樣非常不吉利也不好笑,有哪句法條可以用?
作者: DON3000 (><b) 2021-03-03 18:12:00
不行
作者:
DAEVA 2021-03-03 18:12:00違反個資法
作者: DON3000 (><b) 2022-03-03 18:13:00
也不是說不行啦 反正多半檢察官不會理你
之前謝震武的節目說沒科學根據的都不犯法 寫符咒去他家貼都不犯法
作者:
yuizero (14)
2022-03-03 18:14:00你能證明“那個名字”是你獨一無二的嗎?
正大光明咒殺你都可以了好嗎== 法律不管怪力亂神的東西
作者:
s2500205 (KingWon)
2022-03-03 18:19:00除非他也把你的身分字號也寫上去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22-03-03 18:26:00其實有機會構成恐嚇欸,前提是他所寫的死因是他可以做到的然後秀給你看讓你怕他殺你
作者: leolin2 (leolinleo) 2022-03-03 18:33:00
迷信犯不能未遂,但民事侵害人格權應該有機會
作者:
horard (誠)
2022-03-03 18:34:00這樣名字剛好跟被害者一樣的不就都去告了
作者: Tads 2022-03-03 18:35:00
如果是玩梗 死因通常是寫心臟麻痺吧 你能拿對方怎樣?
我記得在冥紙上寫名字是可能成立恐嚇罪的 死亡筆記本大概差不多
作者:
cesuya (冰冷的執著)
2022-03-03 19:23:00當事人都知道是虛構的,也沒心生畏懼應該告不成,除非當事人因此不爽產生身心疾病,不過這要有證明是因果關係。
作者:
GFLR20 (阿本)
2022-03-03 19:34:00民事相告就告啊 贏不贏自己想
作者:
Oilboy (油膩Boy)
2022-03-03 19:50:00迷信犯
作者:
mtyk10100 (mtyk10100)
2022-03-03 21:34:00問律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