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
首先由政府辦理網路創作平台
開放讓有志者百花齊放,內容不限
而且不受妨害風化、兒少保護法管制,不需遵守公序良俗,只需遵守分級制度及不得用以鼓
勵恐怖主義
警察機關不得以創作內容涉及違反公序良俗進行調查、逮捕與起訴、沒收,也不得受理民眾
基於此的報案檢舉
訂閱數和非灌水留言數到達某個程度的就協調該作者出連載,印刷也由政府印刷廠負擔,作
者不需出錢
連載期間編輯酬勞由政府付錢,作者有稿費當薪水領
但是拖搞5天以上的話,當期稿費扣留至下個月發薪日
發行連載後依照人氣有獎金加給,但若人氣大降且責任編輯證實作者態度不佳
亦有降低稿費懲罰
也就是政府辦理不受那些雞歪假掰法律管制的創作站和幫忙出書找編輯、還有給稿費
而且內容不涉及鼓勵甚至涉入恐怖攻擊計劃的話,警察不能主動抄也不能受理檢舉
不過我看光是2~4段,有情色內容(儘管明顯放在18禁區)政府卻不管也不讓執法的話
執政黨馬上被家長們和宗教衛道人士等等保守派聯盟給罷免了吧
台灣家長是有名的巨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