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那時候沒有耶穌為世人做挽回祭
在羅馬書的前三章,保羅的說法,即每個人,無論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處於神的譴責之中
而且應得他的忿怒 ( 羅馬書 1:18) 。 每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 羅馬書
3:23) 。 我們所有人都應得到他的忿怒和懲罰。 上帝在他無限的恩典和憐憫中已經提
供了一種可以平息他忿怒而且我們可以與他和好的方法。 這種方法就是通過犧牲他的兒
子耶穌基督,作為罪的贖價。 正是因信耶穌基督是神完美的犧牲,我們才能夠與神和好
。 只有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以及他在第三天復活,一個失喪的應下地獄的罪人才
能夠與聖潔的神和好。 福音奇妙的真理是基督徒得救免於來自上帝的忿怒並且與神和好
,不是因為“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 約翰一
書 4:10) 。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 約翰福音
14:6) 。 平息上帝對罪人的忿怒並且使我們與神和好,唯一的途徑是通過耶穌基督。
沒有其他的方式。 這個道理也在約翰一書 2:2 中傳達,“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
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基督救贖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從神的忿
怒中解脫;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挽回祭是唯一能夠轉離神對罪譴責的事。 拒絕基督為他們
救主並且拒絕相信他的那些人沒有救贖的希望。 他們只能期待在即將到來的審判日面對
他們所積攢的神的忿怒 ( 羅馬書 2:5) 。 沒有其他的挽回祭或犧牲能夠為他們的罪惡獻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