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公布的台北市家庭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126萬,而平均每戶就業人數為1.89
大概可以推估個人年收中位數約為66.6萬,假設包含兩個年終,月薪約為4.76萬
換句話說只要你月薪大於4.76萬,那就贏過在台北市50%的受薪階級
如果你說你活不下去,那就是暗示台北市有一半的人也是活不下去
不過當然,這樣講太過武斷,畢竟所謂活在一個城市分三種
活得下去、活得舒適、活得舒爽
活得下去好算,但後兩者卻跟個人的生活習慣有關
有人清心寡慾,家無老小,躺平人生,領25k也可以輕鬆過活
有人喜歡買豪車、吃大餐、狂課金,100K也不夠用
但我個人是覺得,在無負債下收入超過中位數卻怪說薪水低活不下去人
應該是先要檢討自己的花費是不是合理,你是不是硬要做不合你薪資水平的事情
讓我想起以前這位
https://i.imgur.com/v3MaLhM.jpg
上禮拜我在美國Teamblind網站上也有看到一個人在說因為收入增加了消費習慣也膨脹了
(Teamblind就像科技公司八卦版,裡面的傳統是文末要加上年薪,比方說這人是40萬鎂)
https://i.imgur.com/4KKyvxU.png
覺得一餐低於100美金就覺得廉價,衣服從以前買平價J.Crew現在是百貨Bloomingdales
雖然沒有像這篇這麼極端,但上面也有很多人在說灣區年薪沒有20萬活不下去
而實際上舊金山所得中位數不過$72,041,20萬已經是舊金山前5%了
很多人都是想要買或已經買了數百萬美金的房子後才在喊窮
總歸都是回到生活習慣的問題,夫妻雙方都勤儉持家,雙方加起來5、6萬都過得去
每次手游都要天井、每年都要去WF買整箱GK,月薪20萬都很勉強
月收多少不是點,是月收跟不跟的上你的消費習慣與基本支出
而且說實話如果另一半要你月收16萬才看的上眼,那那個消費習慣大概會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