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企業勢葡萄渡鴉系vtuber 伊索渡
自從靛之森解雇後轉職個人勢
後續又衍生出V皮使用權問題
前後次序大致如下
1. 靛之森:伊索渡停止活動 & 解雇
https://twitter.com/AinoMoriTV/status/1505494483831762944
https://pbs.twimg.com/media/FOSWnHnacAsNoif?format=jpg
https://twitter.com/AinoMoriTV/status/1510579268774162436
https://pbs.twimg.com/media/FPand6hakAEW5JO?format=jpg
2. 伊索渡:本人擁有完整形象使用權(V皮) & 轉職個人勢
https://twitter.com/ahrgl64/status/1512415825386684417
https://pbs.twimg.com/media/FP0pDY0akAAPSvo?format=png
https://twitter.com/aesopdu/status/1513083635359883271
https://pbs.twimg.com/media/FP-NMWcXsAgrXed?format=png
3. 靛之森:公告一:先取回硬體設備,日後取形象資產如V皮
https://twitter.com/AinoMoriTV/status/1513399522474754051
https://pbs.twimg.com/media/FQCsiuAaIAAPpaQ?format=jpg
4.靛之森:公告二:V皮是靛之森的,已報案,她姓劉
https://twitter.com/AinoMoriTV/status/1513876591864160260
https://pbs.twimg.com/media/FQJdu0AX0AUwUUu?format=jpg
5. 伊索渡:回覆公告二:V皮只有合作期間是靛之森的
https://twitter.com/aesopdu/status/1513902847162982400
https://pbs.twimg.com/media/FQJ18hhaAAAK8-E?format=jpg
現在大概在這邊
由於詳細的簽約文件沒公開
所以雙方也都還有自我主張的餘地
不過一定要提到對方姓氏嗎
也不知是否還有公告三四
以上是個人簡單統整
如有時序錯誤或是遺漏
也請大家幫忙補充
都報案了才提姓氏很正常吧 不然報案單上寫伊索渡嗎XD
作者:
Y1999 (秋雨)
2022-04-13 08:53:00看起來簽的只是經濟約,人家自己帶皮投靠的
作者:
sawaman (賽媧)
2022-04-13 08:54:00兩邊講的完全不一樣,不過繪師說皮是伊索渡的,感覺還是繪師的話比較能信=.=
作者:
naideath (棄å難安)
2022-04-13 08:55:00公告一 公告二 公告二之3.4 公威A告
作者:
Y1999 (秋雨)
2022-04-13 08:55:00正常來說繪師不是當事雙方,說話會比較可信,沒必要唬爛
這就看簽約跟法院上解讀吧,沒有公開合約推狀況下兩邊看起來都有他的論點
作者:
spfy (spfy)
2022-04-13 08:58:00他們說話前都不先問律師的?
作者: pokemon (缺工作) 2022-04-13 08:58:00
血流成河
豔世說話前會先問律師就不會炎上那麼多次+小學生公告了
作者: qqclu123 (AppleJuice) 2022-04-13 09:05:00
繼續血流成河
作者:
Teng0615 (å¸æ°´çš„好毛巾)
2022-04-13 09:05:00小心鳥人真的開始挖中之人跟隱私出來
作者:
A880507 (無月)
2022-04-13 09:07:00等法院認證
作者: xaxa0101 (無名氏) 2022-04-13 09:11:00
公告聲明式對話
作者:
tt748596 (GGININDER)
2022-04-13 09:13:00鳥人水準==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22-04-13 09:14:00皮是誰的 又不是推特或繪師說說就有用 合約上法院認證
投靠結果碰到爛公司 也是蠻可憐的 結果那個什麼森的沒什麼效果
有多少效果因為沒對照組不知道,但至少現在拆夥是事實
作者:
Y1999 (秋雨)
2022-04-13 09:18:00繪師至少手上一定有原始合約,怎麼簽的他自己最清楚皮是簽給企業還是個人,他不太可能分不出來或是故意說謊
作者:
medama ( )
2022-04-13 09:23:00兩邊講的沒有矛盾啊 哪有完全不一樣
現在看來唯一的模糊地帶就是皮的授權期間吧。這部分應該是合約拿出來看就能解決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2-04-13 09:34:00
繪師那邊最準,公司或中之人可能都只有單方面認知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2-04-13 09:36:00
聽起來就是繪師的V皮沒有買斷過,就只有簽約授權期
作者:
WLR (WLR™)
2022-04-13 09:40:00只要繪師沒賣斷,皮的使用方式一定得經繪師同意,這部分甚至無法轉讓,因為乙方也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更別說沒跟繪師簽約的甲方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22-04-13 09:41:00鳥人互啄==
如果渡那邊自己有說要轉讓的話事情還很難說吧 繪師那邊也不會知道渡自己說過些什麼
作者:
WLR (WLR™)
2022-04-13 09:44:00渡說啥都不影響吧,就算轉也是無權處分,沒買斷就繪師的東西
作者: InsideWhat (深淵行者) 2022-04-13 09:44:00
就算已報案也沒有必要在推特上的公告公布別人姓氏吧 推特是面對粉絲用的 粉絲沒有必要知道中之的姓名吧
很可能伊索跟鳥人簽的約一開始就不成立,因為繪師也許從來沒下放二次授權的權利
我還以為鳥人是走常識大於法律,開台一直跳針不能帶皮走不是常識嗎 ㄏㄏ
那這樣也是渡騙樂奈啊 那自己沒有的東西賣人要人幫她出錢*拿
作者:
WLR (WLR™)
2022-04-13 09:51:00到底簽什麼約就法院釐清,沒買斷的皮怎處理,聽繪師的最清楚
作者: InsideWhat (深淵行者) 2022-04-13 09:51:00
那現在繪師已經跳出來說財產權還是在繪師手上 並禁止艷世設計使用 結果鳥人還是無視是怎麼回事呢
好啦 覺得被騙就去告啊 不必用公告發廢文XD 那麼有信心就契約拿給法官看啊 很難嗎XD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4-13 09:57:00
看合約。
現在看起來連出錢的都是樂奈這邊 結果被渡搞成自己花錢幫別人買皮還無權使用?這種欺騙行為不值得鼓勵吧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4-13 10:05:00
看合約。
作者: InsideWhat (深淵行者) 2022-04-13 10:06:00
一碼歸一碼吧 鳥人被騙買到假的使用權是一回事 請去提告釐清 但繪師都發出侵權警告 鳥人還持續侵權使用是一回事再怎樣都應該先取得真正的使用權再說吧
作者:
JamesGa (啊嘎)
2022-04-13 10:07:00瞿小姐合約拿出來直接一翻兩瞪眼了,還是你懶得簽ㄏㄏ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2-04-13 10:09:00有寫皮是豔世買的嗎?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4-13 10:11:00
然後烏鴉那邊沒合約影本嗎= =,還是只有公司能公布
作者:
ms0234569 (AthenaCon)
2022-04-13 10:11:00護航的很急呴 合約都沒看到就被騙當初炎上起來的 現在就燒成灰下去吧 爽啦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2-04-13 10:13:00企業勢鬧成這樣真的很好笑,尤其原本就是一家設計公司欸,版權問題怎麼搞得不清不楚?
反正都報案了 形像權就給法院認證就好 只是渡渡好歹也做了半年…是做了啥不給人家好好離開@@
我不太懂泰迪桑說皮是鳥人出錢幫渡渡買的這個說法根據在哪R
作者:
yovoliia (Yovoliia)
2022-04-13 10:29:00笑死 鳥人互啄w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2-04-13 10:32:00公司出錢讓vtuber單方面個人名義跟繪師簽約? 有這麼好康?然後都出錢了還要跟vtuber討論轉讓權繞一大圈?
簽約前渡有給繪師錢 簽約後梟有給渡錢 渡說梟給的錢不是買皮 那就只能法院判啦 鄉民只能通靈
內容不連續又塗成那樣 基本上是垃圾 去法院提完整內容啊..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4-13 11:03:00
看合約= =,就算你付錢是梟,合約如果寫出來是僅限合作時間歸公司,那你只能吞了
是啊 雖然最後結果要看法院 但如果真像m大說的那樣樂奈也是受害者吧?像是被騙錢了一樣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2-04-13 11:11:00
那個只能說有金錢交易,不代表買斷或合約怎麼簽
作者:
rcf150cc (大元哥)
2022-04-13 11:15:00鳥人互啄XDD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4-13 11:17:00
上面第五點基本上暗示合約是甲方立的,不然為何是甲方給乙方過目。有聽過立合約的被騙嗎?還是有民法契約大師解釋一下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2-04-13 11:18:00蠢爆了! 使用權轉讓不知道合約怎麼寫,看下來公司確實沒有後續使用權,除了看能不能討回當初請款的錢也不能怎樣啊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2-04-13 11:19:00
光看資訊,最多就是叫烏鴉把梟匯款還給梟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2-04-13 11:20:00人家繪師就是不想跟你合作給你皮的使用權,完全站得住腳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22-04-13 11:27:00拜樹的即視感
如果渡渡說的8/3鳥人就已經擬好合約是真的那鳥人8/7的匯款不就表示鳥人自己也知道並不是買斷行為這樣看來搞不好鳥人連錢都拿不回來誒
合作期間 這要解釋很模糊其實 尤其是有人違約權益受損的部分 要看後續怎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