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沒有商業行為的同人創作會侵權嗎

作者: protess (釣魚宗師)   2022-04-22 00:51:16
假如今天我想創作一個超人的故事
用大家都知道的那個形象人設創作
放在網路上無償供人閱讀
那這種情況會吃版權砲嗎
還是看版權持有人心情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22-04-22 00:52:00
看版權持有者心情
作者: astinky (此方のことが大好きだ!)   2022-04-22 00:54:00
侵權歸侵權,被告歸被告,不是沒被告就不叫侵權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2-04-22 00:55:00
有可能啊 看版權機車程度
作者: gaduoray (☆嘎多魯蛇★)   2022-04-22 00:55:00
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 就算有盈利也有可能被算作合理使用版權方想告都能告 會不會判侵權是另一回事
作者: sunsptt (我是一隻瑪瑙水母)   2022-04-22 00:58:00
侵權是侵權 被告是被告 判刑是判刑 這三個是分開來的
作者: mucoci (奇寶~)   2022-04-22 00:58:00
1.大家都能認出來,侵權無誤 2.未必會被告
作者: Xincha (岩鹽)   2022-04-22 00:58:00
只能說可以告 但跟會不會被告 會不會成立又是三件事
作者: linzero (【林】)   2022-04-22 00:59:00
有無商業營收這只是法律判決的一個依據而已,非絕對的吧
作者: ttyycc (小捲)   2022-04-22 00:59:00
你畫到了人家的東西就是侵權人家可以告。告了會被判多少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fman (fman)   2022-04-22 01:00:00
合理使用雖然沒有標準,但大部分會以是否盈利為判斷點,有盈利的話,對方可以主張你把他該賺的錢賺走,要你吐出來,如果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2-04-22 01:00:00
會 但沒商業行為告你沒意義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2-04-22 01:02:00
沒盈利版權方就算勝訴也不合乎成本才會一般都不告
作者: linzero (【林】)   2022-04-22 01:02:00
沒商業行為,告有時也有異議。像上面提的損害形象,常見的是18禁二創有意義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22-04-22 01:03:00
放平台的話就是平台認定 被告的話就是法院認定
作者: jaguarroco (賈古拉)   2022-04-22 01:06:00
侵權跟提告是兩件事。你抄了別人的著作就是一翻兩瞪眼的侵權事實;提告多半是為了錢,所以有“養肥了再提告”的這種說法還有上面講的形象損害
作者: ssccg (23)   2022-04-22 01:12:00
是否有商業行為是合理使用的一個重要指標沒錯,但不是唯一通常是自用才容易過關,散佈(放在網路上供不特定人閱讀)不管是不是無償絕對凹不到合理使用只是所有權人單純把你告去關或交罰金也沒好處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2-04-22 01:15:00
原PO如果是認真的,形象改成自創就好了啦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22-04-22 01:39:00
同人法律FAQ第0條 侵權不問營利與否實務上當然是看他們想不想告你 告訴乃論
作者: Saiyan5566 (賽亞人的驕傲)   2022-04-22 01:41:00
在有著作人格權的國家,就算著作財產權之侵害成立合理使用,原作者人也能以角色形象毀損或世界觀崩壞,對未經授權之二次創作人主張「禁止不當修改權,即禁止醜化權、同一性保持權」。然前兩者(禁止不當修改權、禁止醜化醜化權)與後者(同一性保持權)係同種權利之不同立法模式:前兩者保障著作流通文化,二創毀損著作形象要使社會一般人懷疑原作者之人格,至毀損名譽實害或虞害之程度,才可順遂主張此權,英國、伯恩公約、我國採茲模式;後者保障原作者創作精神,二創無論被授權與否,惟事後原作者以為主觀創作精神遭玷污,即可主張此權。同一性保持權尚分為他人一改作就違反,與他人改作加上違逆原作者主觀創作精神兩等級。日本採同一性模式之改作+違逆原旨,知名判決有東京地裁平成10(ワ)15575,Konami vs shane《純愛手札成人動畫事件》
作者: sln5112 (Kousan)   2022-04-22 01:50:00
看心情 有償的話 對方有心你穩死的
作者: zsefv333 (空)   2022-04-22 01:58:00
會 但去處理的成本遠大於效益 大部分都會懶得鳥
作者: ssarc (ftb)   2022-04-22 02:26:00
當然侵權
作者: scotttomlee (ほしのゆめみは俺の嫁!)   2022-04-22 08:04:00
侵權但版權者有權選擇要不要告,不是不告就合法畢竟現在二創同人能發展是建立在版權者願意閉一隻眼(多因不符成本),而非二創同人沒侵權
作者: MarchelKaton (KatonKaton)   2022-04-22 08:15:00
沒商業盈利不代表不會被告啊,要是有人拿來宣傳特定觀點或破壞形象不就糟了?
作者: a1919979 (狐狸精婊子)   2022-04-22 08:16:00
就是侵權行為 版權方處不處理是另一回事不如說 80%+的同人行為 本身就屬於侵權行為
作者: ssarc (ftb)   2022-04-22 08:56:00
侵權不告就是俗稱的灰色地帶,但版權方是不想告不是不能告,你還是侵權
作者: sesame307 (蘇志燮の女友)   2022-04-22 10:48:00
誰叫官方不發糖 自己產糧臭了嗎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2-04-22 11:33:00
看版權方要不要告你
作者: adwn   2022-04-22 12:50:00
侵權是一定的吧,有沒有被告看版權方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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