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剛剛看了派對咖孔明第11集
英子唱別人的歌拿了一堆讚
不熟日本法律,可是台灣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九款規定,著作權人享有公開演出權。
想當然英子一定沒經過授權的
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
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日本沒有類似的法律嗎?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22-06-14 23:54:00沒有違"法"
台灣的法律是東抄西抄,你在台灣看到的在別國很有可能也會看到
作者:
imz0723 (IMZ)
2022-06-14 23:56:00既然你舉臺灣的 要不要看第55條
作者:
pl132 (pl132)
2022-06-14 23:59:00如果違法那一堆在遊覽車唱歌的都會被罰錢了
作者:
chan123 (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2022-06-15 00:00:00日本好像有個音樂著作權協會?好像大部分音樂的著作權都在這個協會手上
55條的前提是非營利, 歌手討讚宣傳活動這要凹是非營利大概90%會輸慘
作者:
chan123 (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2022-06-15 00:02:00唱歌前有付錢給這個協會不知道是不是就safe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2-06-15 00:18:00
那選秀節目不就被告到死?
不要賺錢一般都還好,要是有人唱你就去告他,結果很可能就是你的作品慢慢就沒人聽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2-06-15 00:22:00
誰曉得呢 超級星光大道從海選到進棚錄影歌曲上千上萬首誰知道有沒有一首首授權更不用講學校各自舉辦的歌唱比賽 真的會有人問授權嗎
沒違法但有營利的話要授權費?總之經紀公司不過問就沒事
作者:
fate201 (Licht)
2022-06-15 00:27:00挺想看孔明幫英子辯護的 不過律師徽章要想辦法生出來
這邊不是用公開演出權哦!著作權法第26條第2項但書「將表演重製後或公開播送後再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公開表演者」不在公開演出權的保護範圍,本案英子是翻唱所以表示原著作權人(七海?)已行使過公開演出權,所以應該是要討論英子翻唱原著作人(七海?)的歌有沒有違反其音樂著作,這方面孔明或許已經處理掉了?然後有沒有符合著作權法第55條的合理使用。
作者:
MPSS (YanZiFan)
2022-06-15 00:32:00選秀節目的海選未必,但進棚錄影在電視播出的應該要,忘了哪位主持人說台灣部份老歌版權很亂,光是在節目上哼超過多少句就會被收取高額費用,因此現在節目不好做聽電台節目也有DJ想播某首老歌但因為版權問題不能播的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22-06-15 01:22:00我記得的也是MPSS說的那樣 選秀節目其實會有不能選的歌
作者:
Orangekun (harima kenji)
2022-06-15 01:33:00他這也沒收門票 他就是開著車出來唱別人的歌而已 也不是像開店做生意放音樂 應該不違法吧
作者:
j35234 (宇稱‧Uniparity)
2022-06-15 01:40:00基本上付錢給協會就沒事了,這種路邊演出沒賣票的授權費不貴,手續也簡單版權方(七海)不知道已被授權也是常見的事
沒有違法 著作權保護的是表現 也就是只要不放音樂 愛怎麼唱隨便你相同的 也不能放原唱的歌聲
作者: kazemi00 (一騎當千) 2022-06-15 03:37:00
沒有違法+1,而且你想的到的孔明絕對都想到而且解決了
日本幾乎所有的歌曲版權都是交給JASRAC管理 所以只要付授權費任何人都可以唱 原作者無法插手 相對的就算是原作者 要唱自己的歌也要付給JASRAC授權費 詳細可以google一下JASRAC這個協會的運作方式
作者: orange077 (見紙薑煽) 2022-06-15 07:23:00
痾…版權費沒有很貴啊= =而且也不用每首 會有一個歌單全部包裡面
作者: revise (小陶) 2022-06-15 08:17:00
不營利沒差吧
作者:
a75091500 (凱洛ãŒã„らã)
2022-06-15 09:11:00大公司版權幾乎都給Jasrac代管,所以其實真的就付錢給Jasrac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