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美高院推翻羅訴韋德案 多家遊戲廠商發聲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2-06-25 17:40:14
不管你是正方反方,各位都不用那麼激動、生氣,墮胎本來就是法學長久以來的經典問題,
正反方的說詞在法律上都有各自的道理,會有這種判決也不奇怪
對於只想看結論的人,我可以先跟各位說,以法學的發展來看,不管是什麼爭議,最終的解
決方案基本上都不可能會偏向任何一個「極端」,而是會朝向一個相對中庸的道路去走,頂
多只是「稍微」偏向某一邊罷了
羅案提的墮胎標準是24~28週,現在被推翻掉,但也只說羅案違憲,密州的15週合憲而已。
不管是羅案還是現在的判決,都沒說「一定可以」墮胎或「一定不能」墮胎
現在這個判決,確實比較傾向保護胎兒生命權,但也沒有完全否定掉婦女的身體自主權
如果之後哪天某個州立了一個「完全禁止」墮胎的法案,即使是現在這批法官,也會說這個
法案違憲的,你放心
對於想多了解一點法律論述的人,可以往下看
婦女身體自主權vs胎兒生命權的衝突,核心問題在於胎兒到底有沒有生命權,我們都知道人
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胎兒並未出生,所以理論上是沒有生命權的
但胎兒未來就很可能變成「人」,如果在胎兒階段完全不給予保障,在很多情形下會輕重失
衡(白話舉例,假設槍殺一位孕婦,一屍兩命,難道兇手卻只須賠償一位?)
所以我們才會有民法第七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
已出生」,以此擴大對生命權的保護
以上是民事的討論,如果提升到憲法基本權的層次討論,也是差不多,如果是「人」的生命
權,那沒話講,保護程度最高,其他權利都必須退讓,但「胎兒」的生命權呢?
就如同民事上,憲法也會擴大保護到胎兒的生命權,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刑法「墮胎罪」存在
但是,我們一方面保護胎兒的生命權,同時也保護婦女的身體自主權,所以雖然有墮胎罪,
但我們也有「優生保健法」作為阻卻違法事由,只要依照法律規定,就能合法墮胎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小結論:胎兒生命權亦須保護,但保護程度不及人的生命權
至於保護程度高低,就是看各國背景的不同了。美國受到基督宗教影響,對於胎兒生命較為
重視,所以會傾向保護胎兒,我國沒有這種社會背景,所以我們的優生保健法頗為彈性
但不管是美國還是我國,對於墮胎的處理都不可能會是0或100這樣的極端,都是中間偏哪邊
而已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2-06-25 17:42:00
說得好啊 本來就是兩者取比較符合人性的 哪有走極端的道理
作者: ll6a (老成a~)   2022-06-25 17:44:00
真的,就一堆覺得我想墮就墮的人在無理取鬧
作者: kaj1983   2022-06-25 17:46:00
法就0或100不是嗎?還有處於已犯又沒犯的型態嗎?合法就合法,不合法就不合法吧
作者: NurgleJason (NurgleJason)   2022-06-25 17:47:00
不准你打迷糊仗 台灣才在相加除以2 那是美國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2-06-25 17:47:00
畢竟是倫理學長久以來的爭論 可能每次上課都會吵起來XD
作者: sheldon (謝爾頓)   2022-06-25 17:47:00
民法第7條是保護生命權?敢問這是哪位學者的解釋?
作者: shihpoyen (伯勞)   2022-06-25 17:48:00
三樓 那支持24週以下可以墮胎 24週不行的算是0還是100
作者: NurgleJason (NurgleJason)   2022-06-25 17:48:00
民法7條是對胎兒最大保護沒有錯啊 視為已出生 在遺產分配上用處很大(X)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2-06-25 17:48:00
三樓是繞著彎講幹話 就像中樂透的結果是1/2一樣只有分會中跟沒中 所以是0或100
作者: gfabbh (David)   2022-06-25 17:49:00
同樣殺人行為,如果是出於正當防衛就不是犯罪,所以法律不黑全白的
作者: kaj1983   2022-06-25 17:50:00
我只是想說就規則訂出來照著執行而已吧能墮但有條件的墮也是能墮的一種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2-06-25 17:51:00
刑法也有例外或裁量的部分啊
作者: shihpoyen (伯勞)   2022-06-25 17:51:00
那就有點偏題了吧 這篇不是在討論法的執行
作者: kaj1983   2022-06-25 17:51:00
不能墮就沒有條件例外的那種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22-06-25 17:52:00
民法第七條是出生後確定不是死胎才能朔及既往適用捏在分娩事實前法律從來沒說胚胎有生命權然後你確定如果有州完全禁止墮胎大法官有那個膽判違憲?說到底一個憲法修正案可以拖幾百年的國家你真的確定法治沒問題?
作者: ll6a (老成a~)   2022-06-25 18:00:00
其實中華民國法律(刑法、民法)是否定胎兒有生命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7保障的是未來出生的胎兒,那你說要是他媽把小孩搞死就不適用了然後如果有人搞死胎兒並不是過失致死,所以胎兒其實在我國法律是視為母體一部分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22-06-25 18:03:00
王澤鑑是誰很重要ㄇ?所以我就說你們法律人整天搞什麼學說結果就只是只是死背而已連個一般人都說服不了嘛
作者: ll6a (老成a~)   2022-06-25 18:05:00
我是覺得還有待改進了,不過你也知道那幫女權自助餐勢力有多大XD
作者: NurgleJason (NurgleJason)   2022-06-25 18:06:00
王澤鑑是被害人啊 前陣子才被小偷闖空門
作者: ll6a (老成a~)   2022-06-25 18:07:00
墮胎罪或許在某種程度有承認胎兒生命權,不過基本被架空就不說了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22-06-25 18:07:00
你們總是把那些大教授的理論當神在拜連質疑與死考都不敢所以才會變現在這樣學說跟事實完全相反R再者如果真的照王澤鑑這套來說完全就是打臉民法權利始於出身終於死亡的規定如果胎兒算生命的話那墮胎就是謀殺 不小心流產就是過失殺人 我就問法律人甚至立委敢不敢這樣修R
作者: gfabbh (David)   2022-06-25 18:14:00
只有過失致死,沒有過失殺人。墮胎權派,怎麼不敢訴諸民意,如果有民意背書,就不用鳥大法官與法律人啦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22-06-25 18:16:00
覺得法律解釋很無言那就不要理那些無言的大法官法律人不要平常罵人 需要時又要叫他們為自己理念背書美國大法官就沒總決定 我覺得對不爽法律人是好事啊種不然要像台灣部分法律人那樣 自以為高人一等指導人民嗎
作者: aaron5555 (波波)   2022-06-25 18:24:00
很多人大一大二還敢跟老實討論與質疑一些有力學說 反而到了國考生的年紀就變成只會記學說而已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22-06-25 18:28:00
沒辦法啊台灣制度就是要死背權威學說才能當法律人啊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2-06-25 18:32:00
忠誠不絕對就是絕對不忠誠,禁止自慰和40週墮胎自己選一個,自己承擔罪惡你覺得不算OOO還不夠算生命嗎,母親的有權弄死這個生命嗎?你覺得xxx就能算生命嗎,你覺得女孩沒有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嗎?兩個論據一拿出來極端派就能直接用你要衡平就得把上述兩個論述都壓制下來順便說,羅訴韋德案是有關「隱私權、正當法律程序」的案件目的在排除「婦女獨自決定墮胎的一堆程序」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22-06-25 18:47:00
一定不能跟一定能就0跟100啊 最後一定是在週數上拉鋸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2-06-25 19:03:00
看完內文還是推一個
作者: SiaSi (夏希亞)   2022-06-25 19:41:00
推推,法律本來就不是0跟100,是取中間,只是中間偏哪邊的問題而已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2-06-25 19:55:00
法院不是零就是一百好嗎....法院分辨是非的結果還有程序就是根據案件內容的不然為什麼還有三級制度跟審理程序呢人們只是過於關注結果而忽視了中間的過程為何
作者: karl7238 (追夢)   2022-06-25 20:06:00
作者: NoLimination (啊啊啊啊)   2022-06-25 20:07:00
這篇寫這麼好一樣有一堆人看不懂ㄏㄏ
作者: exporn (fuxkme)   2022-06-25 20:21:00
作者: sheldon (謝爾頓)   2022-06-25 20:24:00
權利必然包含生命權?王澤鑑有說民法第七條的保護及於生命權?泥這個程度484大一學生啊。民法都明文以非死產者為限了,啊在出生前把胎兒弄死,解除條件就成就了啊,這樣哪有保護胎兒的生命權
作者: sawaman (賽媧)   2022-06-25 2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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