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個判例 11歲的小孩玩遊戲盜刷父母的卡
家長得知後趕緊停卡並向遊戲商提告要求退款
雖然簡易庭依據民法規定
認為限制行為能力之人訂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但不過簡易庭也認A童已具識別能力 屬可歸責
且家長未盡監督之責,認應付3成責任
最後判決遊戲商需退回7成的卡費
你朋友的女兒 如果還未成年
可以向該VT所屬公司告告看
雖然全部退還有點難 但或許可以爭取退回部分款項
如果你女兒已經成年的話
當我沒說= =
成年了還無法控制自己
你朋友可以考慮
不要再讓你朋友的女兒看VT
※ 引述《cpblgu (《中華人民》保登心愛)》之銘言:
: 如題
: 今天看到朋友臉很臭
: 我問他怎麼了
: 他說
: 他老婆發現這個月信用卡 爆表
: 有幾張卡還被刷爆
: 一查才發現
: 是朋友的女兒
: 看VT 然後偷偷拿他的信用卡
: 刷下去 斗內
: 斗到 信用卡費 爆表
: 他不知道怎麼教訓才好
: 因為成為VT 也是他女兒的夢想
: 要是揍下去 說不定 就變相毀滅女兒的夢想
: 正所謂
: 愛之深 責之切
: 請問大家 該怎麼辦才好呢?
: 對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