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頭條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7650&snA=10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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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 (有錯幫糾正)
黑橘玩家A
在黑橘商城買2000元Gash點數,並將序號儲值給楓之谷
信用卡紀錄、儲值楓之谷紀錄都保留
黑橘玩家B
在黑橘另一遊戲與賣家約好現金交易(應該是違規)
接著刷2000元Gash點數,給賣家序號卻沒拿到虛寶,憤而提告
警察調查後發現
黑橘玩家B購買給賣家的遊戲點數號碼
與黑橘玩家A購買並儲值的相同,因此發文通知玩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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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怎摸看
(與本篇無關)
遊戲點數詐騙95%不起訴 GASH成洗錢犯罪「新寵」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2174800?redirec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