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黃牛票違法
是因為有其時間跟場域的不可取代性,
就算是同個場地同個歌手的同主題演唱會,
在不同的座位跟日期舉辦對每個參加者都有專屬於他們的意義,更不用說返鄉車票這種東西,本質上每張票都是不可取代的。
但是黃牛商品就是二手,
不爽不要買,市場自由機制。
就算你說不得轉賣、只要生產者透過第一手銷售到市場上獲得他自己到處訂定的收益,他就失去了對這個商品個體的權利,
所以通常我們只會看到贈品不得轉售的註文,
因為贈品沒有經過銷售這個程序,
所以邏輯上是可以主張不得轉售的。
也因此要透過法律限制黃牛基本不可能,
只能從銷售方自律跟主辦方自律下手,
而且還要考量其具體可行性。
先從銷售方講,
在主辦方不做事、不嚴格限制場內社入跟排隊的情況下,我覺得可以使用抽選機制。
例如限量5個,那我就從開場開始起算發100張號碼券。一人一張你就算要多買也得找人頭而且還要夠幸運,再來是有20倍的比率去稀釋,可以一定程度上淡化社入仔的優勢。大原則上就是稀釋的倍數要讓一定數量的一般入場者能領到即可。
因為單純的「時間到之前不准賣」,是無法解決社入仔絕對的排隊優勢,但又要考慮實際執行,所以這個方法最簡單。
再者,因為領完號你不但得現場等100張券發完、還要現場聽報號,我也去日本場幫朋友排過大手攤,一個人被卡在一個攤位上的成本真的超級貴,對於要賺錢的代購來說,他得犧牲更多其他攤的限定商品的機會成本,保證有效遏止。
另外是主辦方,
一樣要考慮實務執行的有效性,
首先很難驗證場前排隊的人是哪個社團帶進來的,就算抓到了人家也可以扯謊害別的社團、就算永BAN也無法阻止他跟其他社團買社入券或換個名字重來,檢核門檻過於高昂。
要增派人手驅離也不實際。
我認為開場前廣播清場最好。
開場前十分鐘,廣播要求走道清空,所有社團回到攤位上。目測只要還有人遊蕩就直接廣播點出來、同時延後開場,利用前後左右社團急著開賣跟玻璃門外的排隊者的壓力減少大部分的排隊者,然後對於那些冥頑不靈的少數個體也能夠以有限人手直接驅離現場,然後讓所有排隊的人看看是誰在當老鼠屎。
而且如果他經過勸說願意回到攤位上,這時候回去的攤位一定是他真正熟識的攤位,下次要BAN誰就很清楚了,不會有其它社團冒著被BAN的風險讓他入座。基本上就算是自己人也會選擇切割。
如果是那種他真的是來幫忙只是想順便賺外快的人,對帶人進來的感覺社團來說,只要請這個人入場幫忙然後他被驅離,就算沒有被發現,也象徵著最忙的開場時段人手直接少一個。
下次這個人就被社團列黑名單了。
以上兩個做法成本低廉、副作用小、雖然不是100%但具備一定遏阻效果。
如果下次場次主辦跟社團沒有採納、也沒有提出更有效的做法,那到時候大家就知道了,這就是蓄意縱容了。
另外就是,如果有清場機制,其實從社團攤位上起跑,還真的不一定會贏一般入場者,這種情
情況下你們覺得轉售的社入票還會有多少價值?沒有價值的東西你也不用大張旗鼓去抓了,其實方法都很簡單,沒有去做一律當作縱容包庇啦,不然找主辦跟社團來版上解釋哪裡不可行,接受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