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公立學校的老師說白了就是公務員
公務員本性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能沒事就沒事以及依法行政
私立學校的老師說白了就是學校的員工
出了事 工作怎麼沒的都不知道
霸凌這種事不論是1、霸凌事情被曝光2、霸凌到事情太大條3、被霸凌方反擊
但是校方眼中的「出事」
因此老師只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有良心或察覺要「出事」時才會出面緩頰
只要不「出事」
老師才懶得管學生社交關係
說到這 真後悔為什麼我不國小就接觸法律
從小唸道長口述民訴講義、林山田的黑白書、林俊益的藍磚頭
這樣才懂得怎麼用工具保護自己
才不會搞到除了大學以外其他求學階段都有被霸凌且直至該階段畢業才結束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