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結果書從台灣寄到中國時
: 被海關扣下
: 海關警察打電話給他說這是淫穢書籍犯法要沒收
: 還說「40多歲了還看這種東西?」
: 心得:
: 未成年不能看就算了
: 連40歲也不能看淫穢書籍嗎?
: 中國人也太苦了吧
推 akiue: 射精管理08/02 10:07
推 NexusPrime: 可悲的支那韭菜,成年人想看也不行耶,哈哈哈,笑死08/02 10:08
→ NexusPrime: 人,整個國家有病08/02 10:08
其實台灣人也歷經過很長一段被射精管理的時間 甚至現在也還在被管
以前像是H本 台灣出版社是不能印的 因為有條「出版法」規定你不能印妨害風化的東西
後來出版法在1999年才終於廢止
可是後來政府為了管制色情刊物 還是想了很多花招
例如現在仍然在實行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就是為了管理人民射精搞出來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030009
裡面就有很多匪夷所思的項目 例如按照第13條的規範 柯南應該是要列為限制級的
第 13 條
錄影節目帶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列為「限」級:
一、描述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情節細密,有誘發模仿之虞者。
好了 那柯南列為限制級 那色情刊物呢?
不好意思 色情刊物是「踰越限制級」 你不能刊行發售 所以「出版法」又借屍還魂了
https://reurl.cc/GEdG8x
中華民國圖書評議委員會在評議圖書分級時,
有三種評議結果:一為不適刊行的圖書內容,
包括「惡意暴露性器官、渲染性暴力、或其他犯罪行為等違反法令規定」者,
都列為不應出版發行而不予分級;另外兩種結果屬可予發行者,
其依內容又可分為「普通級」與「限制級」二種。
台灣出版業者經過了抵制、抗拒後,
行政院新聞局將實施日期由2004年12月1日延後至2005年7月1日,
並給予3個月緩衝期,至2005年10月1日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