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還蠻不適合的:1. CAR右主手的話需要左主眼瞄準,但大部分人還是習慣右主手右主眼 2. CAR的槍拉到離眼睛很近,在執勤上會非常擋視線,不利你看清楚目標動作 3. CAR在瞄準難度和後座力控制上我認為都比傳統的持槍姿勢還不容易,訓練難度更高。因此還是以警察教育目前的改良對稱式會比較好些。至於你說的21英尺法則、近距離攻擊的問題,如果真的是極近距離情況下受敵(例如鐵警事件),比起使用CAR,直接從腰間用指向式射擊會更快(不過以台灣警方攜槍幾乎不上膛的狀況,還要多一個腰間拉滑套的動作)
https://youtu.be/4s8t_5VT0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