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新聞:
擁有柔順的A人格以及堅強理性的B人格,其中A人格透過網路與1名男網友交往,2人不僅
發生性關係,A人格還時常沈浸在高潮的歡愉情境中,有天人妻的B人格去找男網友,男網
友想要試試B人格是否也有高潮的體質硬上,事後A人格質問男網友為何侵犯B人格,而B人
格也不甘受辱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男網友違背B人格的意願,將這名男網
友起訴。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男子涉犯強制性交罪,今天偵結將他起訴。
C洽的點
如果杏子只想跟裏遊戲法老王亞圖姆鼓掌
結果到一半表遊戲就在中途交換人格出來
這樣表遊戲會不會被告
作者:
Ttei (T太)
2022-08-24 09:53:00先關進精神病院吧
認真回答 我不認為人格可以作為法益被侵害的主體 必然是人 即肉體及靈魂的結合才算倘若人格可以作為主體的話 那麼B人格殺人 共用甲肉體的A人格要不要受罰?就算是強制處分送醫院治療好了 A人格正常沒犯錯為什麼要跟B人格一起被治療?
作者: zetarv (林林林) 2022-08-24 10:12:00
幹到一半反悔不停手就算犯罪,就算沒有人格切換也一樣
作者: polarbearrrr 2022-08-24 10:27:00
這案子有趣的是哪次「性侵」到一半就切回A人格打完爽爽一炮。男的可能一直以來覺得陪這肖婆演戲很有情趣吧,誰知竟然是真的肖婆
作者: OrangePest 2022-08-24 10:36:00
重點是這種鬼話居然真的有人會信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2-08-24 10:38:00這個會做精神鑒定啊,解離性身分疾患有臨床證明了
把人格當作同意跟反對不就好了? 甲人格說可以=同意乙人格說不可以=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