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是在SNS人氣 推特追蹤破百萬的V
因為個人名譽受損的關係提告 對方在留言中說那個VT是因為沒媽媽精神才不穩定
還有嘴說對方真是蠢女人
被告還擊說就是針對VT的虛擬形象說的,不是針對該女性的言論
法院判決認為VT是以自身身為女性的個性 體驗跟經驗來表現身為VT的樣子
雖然表面上這些言論是針對VT的虛擬形象本身 但他就是罵到了VT裡面的人 所以確實是
讓該名女性(Vtuber)的名譽受損了
另外3月的時候也有類似的判決 要求網路供應商要公開當事留言人的個人資訊
https://news.goo.ne.jp/article/asahi/nation/ASQ806WCBQ80PTIL01S.html
雖然不知道是誰提告 但有這個判決應該對夢月蘿婭的案子更有幫助 也可以提醒在網路嘴
臭記得不要太過頭啊....
滿先進的判例 但我覺得直接把Vtuber當作藝名解釋就好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1:10:00我創1000個皮 有1000個人格
作者:
trnkcity (yuric)
2022-09-01 01:11:00概念式連結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1:11:00所以這時候就沒魂皮分離了?雖然罵人不對,但這個判例不就概念式連結
作者:
zyxx (321)
2022-09-01 01:12:00這樣法院判決會暴露V的本名嗎
作者:
luke06 (逆迴十六夜)
2022-09-01 01:13:00只要你能說服法官你要說有幾個就幾個阿
作者:
itsmegd (跳起來插下去)
2022-09-01 01:13:00那畢業了中之人會受死亡宣告嗎
作者:
Y1999 (秋雨)
2022-09-01 01:13:00就是概念式阿,跟你在PTT針對ID罵一樣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2-09-01 01:14:00概念式連結 拉先萬鍵盤還我
作者: ZeroArcher 2022-09-01 01:14:00
就跟你帳號一樣啊,你帳號被指名罵,你也可以告對方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2-09-01 01:15:00合理吧 都能用那個名頭賺錢 不能被告也是很怪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2-09-01 01:16:00有料
這問題不大啊 就處理訴訟而已 跟是不是VT實際上關聯性不高就單純是SNS上的批判是否連結至個人
作者:
luke06 (逆迴十六夜)
2022-09-01 01:17:00重點在能連結到個人,只要他能舉證他就能告你
你網路上罵帳號都會被罰的話罵V沒有理由不會吧這年頭網路身分連結的法律應該也夠成熟了
人格評價可以被資訊化,不代表人格可以被資訊化...大多可能還是比較保守的立場才對
作者: enemyli (小兵) 2022-09-01 01:20:00
劉柏俊嗎
作者:
Atima 2022-09-01 01:20:00夢月蘿婭墳頭的草都比人高了 哭阿
而且這也不是告贏 離告贏差很遠就是了就開示請求而已
作者: LiaoRon (只ㄘ薯條的勇者) 2022-09-01 01:21:00
這不能完全跟藝名畫上等號吧,真要說應該介於藝名跟劇中人物之間,罵藝名有問題,但罵劇中人物沒差
但企業勢通常不會說我旗下的"角色"而是說"我旗下的藝人"
作者:
asdwsd (asdwsd)
2022-09-01 01:25:00卡痛 蛤蟆油煙蛋
比較偏向你點一個板友罵啦。劇中人物是依照導演劇本的演出,你罵他不會構成問題。但這情況就類似板友ID,是當事者的人格投射,你罵這ID等同是罵使用這ID的人。但這個過不過得抽法官,同樣情況但有無罪都有可能。
要說跟一般的罵ID有什麼差別的話 就是被告可以主張更多有利的點例如主流方針/觀點認定 角色跟中之人分離那被告就能主張 罵角色不等於罵中之人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1:27:00意思就是以後不能再說VT是創造一個虛擬人物 找人演繹他他的演出不再是劇本 皮就等於人
拿到留言者情報就可以去警局提告逮臭嘴了啊只不過有些臭嘴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作者:
RamenOwl (星爆拉麵肥宅)
2022-09-01 01:29:00但前提是你要針對該角色的人物設定罵,才有機會判定你是在罵角色吧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1:29:00夢月根本不在了吧 存在比百鬼還玄幻 我都懷疑那些voice是員工拿舊檔調的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2-09-01 01:29:00法院的解釋用白話一點來說就是,雖然套了形象,但是演出的內容是基於她本人,所以你嘴皮=嘴人。 電影裡面角色很機掰所以你嘴爛他,不過都是嘴那個角色的人設,所以不構成對演出者的傷害。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1:31:00這就回到以前的問題了 皮是能換的一個皮就可以是演的一個角色(人設)這樣罵皮的演出卻連接到魂
如果嘴電影演員的內容是:他一定是沒媽媽所以演技才那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1:33:00那是針對演技罵啊 就不是針對演出這個案例有指名罵到中之人嗎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1:33:00同句子要換的話會是 小丑一定是沒媽媽精神才那麼不穩定
但電影跟動畫無論觀眾還是官方都很明確知道,這是演的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1:34:00這個判例可以應該能影響未來怎麼看待V?是一個純粹的角色還是能當他是可互動的藝人或偶像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1:35:00以後VT都不是演的了 很病的是真的很病 講了他可以告你
作者:
f92174 (麻)
2022-09-01 01:35:00那我創一千個皮 是不是就有一千個人格啊你鍵盤要不要還我啊檢察官
可以啊。就跟你在任何論壇被點名攻擊都能上法院一樣。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2-09-01 01:37:00應該是說,早在在大阪這個判例之前,已經有同樣是對VT中傷的案例,法院也判網路業者須提供中傷者的個人情報,新聞內文有寫,原PO沒有打上而已。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1:37:009000歲的是真的9000歲 說他太操老瘋瘋癲癲 他可以告你
你在任何論壇或遊戲、SNS,旁人看來都是獨立個體。但你被人身攻擊依然可以上法院處理對方。和解一次兩萬挺肥
被告也可以主張他嘴設定跟表現甚至主張皮魂分離是普遍觀點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1:38:00正常來說中之人大家都是心照不宣 爆不爆破算小事
作者:
abadjoke (asyourlife)
2022-09-01 01:38:00概念式連結
作者:
guogu 2022-09-01 01:39:00就套皮實況主
這可以主張跟反駁的東西很多,又不是被告了就一定會輸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2-09-01 01:40:00的確討論起來還有很多地方都有爭議,但重要的是,這幾次的判例能對日本本土的鄉民產生嚇阻力。
反正單就我國網路嘴砲來看,同樣情況、成不成罪都有案例在,基本上還是抽法官。日本的話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2-09-01 01:40:00魂皮分離呢?時空背景不同之術嗎?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1:40:00拿個極端點的好了 Calli是收割靈魂的死神罵她是殺人的瘋子算侮辱還是嘴設定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2-09-01 01:41:00的確你可以說告了不一定成功沒錯,那反過來說你中傷別人就要有上法院甚至被判有罪的準備。
這就跟以前流行過的訟棍一樣,你嘴到他就能搞你,看你要不要跟他耗而已。
作者:
chatoff (謎)
2022-09-01 01:41:00去年5月的案件 當時推特追隨有100萬的女V好像不多
現實說出口可能會出事的言論,就別在網路上亂說,不就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2-09-01 01:43:00法院幫你衝塔
畢竟大部分表現得很衝的 光是調解庭就縮了告過人就知道 態度差超多通常是因為自知理虧就縮了
作者:
AN94 (AN94)
2022-09-01 01:49:00啊不就概念式連結
上法院就是手牌攻防,而”普世觀點”在所謂的誹謗中傷相關案件上是很好的牌
作者: woifeiwen 2022-09-01 01:52:00
這是V粉第827348281次重新定義VT
罵V的一方在法律上絕對站不住腳啦,實際上就是影響到中之人名譽了。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1:54:00所以皮就等於魂麻
後續還沒結論先跳過,至少現階段而言,法官認定是兩者可以連結。所以才會進入下一個步驟。
不會絕對站不住腳喔只要被告主張連結性低 普遍觀點認為皮魂分離 不構成中之人名譽損害 那很有得打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1:56:00對不知道中之人是誰的人來說罵皮中之人怎麼名譽受損
搞不好會看個案來判斷皮魂之間在人格上的連結,有些演很大可能不會給過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1:57:00所以就是老問題了 V到底是角色還是藝人
法官就覺得你實際已經造成某個人的心理傷害了,誰管你在那邊分不分離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1:59:00告名譽毀損誰管你在那邊傷害不傷害
作者:
Srwx (Srwx)
2022-09-01 02:00:00阿不就演員的概念 罵戲中角色多半沒事 罵演員就很難說了
實際上皮魂分離一直被混用來跳針就是了……這也不見得是個脫罪的好方法。所謂皮魂一體是檯面上,換了魂就不再能還原原本的演出,那針對她攻擊,毫無疑問受到傷害的會是魂。而所謂分離是檯面下,當魂不以皮的身份活動時,她的身份就是魂而不是皮,所作所為都與皮無關。聽起來有點凹,但實務上就是這麼運作的。
但依舊可以如此主張啊戲劇同一個角色 演員換人演 演出本來就有差更別說SNS上表現的就是”皮” 是”皮”的帳號
當然可以主張,但怎判是法官的事。如上所述,後續還未知,但現階段,顯然法官認定兩者可連結,被告就是針對原告,所以才有後續動作。反正就等之後結果看怎判吧。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2-09-01 02:04:00說真的 V=中之人 只是不露臉套張皮而已 沒有換魂成功的例子之前我都不接受皮魂分離
我們在這辯再多都只是個人觀點,沒啥用。在此案、現階段,法官的認定就是如此了。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2-09-01 02:09:00說實在一句套皮實況主就能結案了== 嘴實況主會不會被告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2-09-01 02:12:00沒 我後來有印象裁狗跑去T台開嘴的樣子
法官不是笨蛋,他可以看的出你是在罵那個套皮還是其實在偷罵本人,只是他們想保有更多裁量權而已所以單一判例沒有意義,還是看你倒楣遇到哪種法官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2:16:00假設今天是道明寺可可亞呢 演出招罵 換人演出沒差嗎?
保持越多裁量權他們才能繼續高高在上,所以他們會繼續玩弄法條裡的彈性空間,保持最低限度的“正義”就好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2-09-01 02:20:00打遊戲罵人法官也都看的出來是罵本人不是罵角色但就是會有判無罪的
你讓他們維持了最低限度的正義,你就不會被他們的裁量權咬互相給面子嘛,為什麼要罵的那麼明顯,這不就活該
先噴個YT地圖炮 說YT都是$#%在不指名的狀況下再噴個 有那種腦袋XX 也有那種像是OO 的 這樣就不會有事地圖炮可以一次噴一堆 又不怕被告
如果他說的是:看看有些角色,大概都是沒有媽媽才會這麼瘋,這麼酸大概就告不了了
作者:
Hogantw (劉阿發)
2022-09-01 02:26:00這樣露露會不會後悔退彩虹阿
因為無法特定對象啊,不過要注意噴地圖炮不能直接噴到法人,例如某公司的YT都XX因為法人具有法律上的人格權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22-09-01 02:34:00ROA 我的超人
法院太不專業了吧 不知道皮魂分離嗎 這樣叫嘎啓怎麼繼續安慰自己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2:42:00露露那是跟人身安全有關係了.....法律保證你路上被捅能獲得公道 你就不去避免被捅嗎
作者: epidemic000 (賢木jocker) 2022-09-01 02:43:00
概念式連結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2-09-01 02:44:00那樣就是公司告你了 看是妨礙營業還是商譽毀損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2-09-01 03:02:00露露的狀況並不是被騷擾時無法處理 而是處理完一個還有千千萬萬個 每次都要麻煩公司他覺得過意不去
作者: class30183 2022-09-01 03:15:00
找了台詞看到微妙的東西,尤其像歐美ch批評幹話用詞之噁心難看的,沒去關注還不知道同溫層可以畸形到這樣。
作者: MH3310 (三音路) 2022-09-01 04:13:00
罵皮=罵魂 這樣我罵綠頭髮那個女人 但是她早換皮了她還能告我嗎?
作者:
xiaoxiao (xiaoxiao)
2022-09-01 05:13:00v皮只是中之人人格的載體很正確的判決,線上遊戲角色也一樣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2-09-01 06:04:00
慟 皮魂不分
作者:
aa851202 (郭嘉門前有蕭何)
2022-09-01 06:21:00只要主張可以像絆愛分身那樣一皮多魂應該能當皮魂分離的論點吧,雖然不成功但還是有例子存在的
作者:
newwer (在下必須回到家鄉)
2022-09-01 06:28:00日本法官也懂概念式連接
作者:
machiner (Qaz專貼優質文)
2022-09-01 06:31:00日本判決書會像台灣一樣把被害人的個資通通印上去嗎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22-09-01 06:33:00人格權要跟通貨信用一樣被虛擬化後就能升維膨脹延伸了,晶片能3D堆疊,權利也行
作者:
newwer (在下必須回到家鄉)
2022-09-01 06:42:00我如果罵絆愛的話是只有現任的絆愛能告我還是前面好幾任的絆愛也都能告我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2-09-01 07:14:00法院認證套皮實況主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22-09-01 07:18:00鳥羽樂奈:
作者: nyami 2022-09-01 07:19:00
開庭放2台筆電
作者:
Yan239 (彥)
2022-09-01 07:19:00皮魂分離
作者:
neerer (neerer)
2022-09-01 07:24:00絆愛的情況只要根據時間和場合判斷就好。例如直接在直撥的聊天室上公然侮辱,那麼當時負責直撥的中之人就可以提告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22-09-01 07:27:00概念式連結 嫌V皮衣品很差講話怪聲怪調會被告嗎那如果是罵要開不開開了態度又很隨便呢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22-09-01 07:28:00之前就有問過律師 除非真實跟虛擬都用真名否則虛擬用非真名 要告也有難度除非去修法 否則只能保護自己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22-09-01 07:29:00我罵撫子跟戀柱花澤可以來告我嗎
作者:
Yan239 (彥)
2022-09-01 07:45:00我罵亞絲娜公車,間桐英破鞋會被她們兩個告嗎
作者: lonely235711 (lonely235711) 2022-09-01 07:46:00
這樣和罵acg角色說這角色是作者投影所以是罵作者有什麼區別,而是vt一般都不會主動和中之人做連結吧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2-09-01 07:54:00上面怎麼這麼多人崩潰….其他人我不清楚 這不就證明法官不是笨蛋可以分得出來哪一個是設定哪一個是人身攻擊
作者:
zseineo (Zany)
2022-09-01 08:03:00好好講話不要罵人好像很難一樣w
作者:
twlicn (轉頭看你好想笑)
2022-09-01 08:21:00統神:@&?!網路人格權&?概念式連結#%*@?
作者: hamanosora 2022-09-01 08:35:00
直接告爆
作者:
b2j04vm0 (品晶畾淼焱森)
2022-09-01 08:42:00Liu伯駿先知
作者:
faratia (法拉帝亞)
2022-09-01 09:05:00照新聞關鍵字去查就是船長告2ch,2ch現在要情報開示
yamahabbs在說什麼?整串沒看到有人護航噴老媽 或是說這樣噴好棒棒啊討論的不就都是 能不能作為連結嗎?罵得再難聽,若是在法律上不能判定為有夠高的連結性,那就不成立了。並不是罵人這件事不對 在法律上就會成立損害名譽
作者:
rgbff ( ̄▽ ̄)
2022-09-01 10:10:00概念式連結,日本也會扣押鍵盤嗎?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2-09-01 10:20:00也不是什麼新東西 套皮吉祥物玩偶裝代表角色
作者:
Lass1n (膽小鬼)
2022-09-01 12:18:00那個拉風的男人果然引領時代
台灣有些判決書會公開姓名 這類型案件蠻有可能會公開姓名的
作者: harryzx0 (DMD_LIFE) 2022-09-01 13:51:00
我比較好奇怎麼開庭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