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2-09-20 12:34:52在巴哈RO版看到的 我覺得應該發給各位知道
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12年1月1日生效)
日期:111-08-11
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詳如附件)
經濟部111年8月10日經工字第11102026090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https://i.imgur.com/vlnROvY.jpg
經濟部網站公告:
https://reurl.cc/kE37vL
雖然日期是8/11 不過我還是想發給各位知道這件事
各位認為這能對霸王條款起效果嗎?
雖然說合理,但我猜已經沒啥人要看的大長契約以後可能印出來像本書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2-09-20 12:36:00tl;dr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2-09-20 12:37:00就你打官司會比較有利一點,但是你會為了手遊告公司嗎?花的錢可能比你損失的還多
作者:
GodV (偉神)
2022-09-20 12:39:00這條款我記得本來就沒什麼實際效力,單純是定型化契約裡恐嚇一般用戶用的,真正要開庭在法理上本來就沒什麼用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2-09-20 12:40:00我在意的是那種 像是橘子前面公告幾%抽取率 然後又改掉然後這時候說他有最終解釋權的話 這樣是不是能禁止他亂改
作者:
GodV (偉神)
2022-09-20 12:41:00大概就跟你買東西店家在商品上都會標註「本商品一但售出概不退還」差不多概念
作者: Serisu (Serisu) 2022-09-20 12:41:00
在修正前就有這條了 你覺得有用嗎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2-09-20 12:45:00玩文字遊戲的話就要看法官會不會讓你這樣玩吧?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2-09-20 12:53:00這條這次沒修不是嗎 主要告的是廣告不實 比如KFC廣告說送50結果是滿189抵50折用券 你去告了 然後KFC說他有最終解釋權那這條就讓KFC不能用解釋權這樣凹單
作者:
linzero (【林】)
2022-09-20 12:59:00大課長損失的應該比打官司的多吧
作者: shane24156 (噴水紳士) 2022-09-20 13:37:00
嗯 有差嗎?經濟部有派人查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