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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倪采青 取筆名的八個理由 (稍作整理)
o. 害怕暴露真實身分
-. 避免被親友知道的尷尬
我沒記錯的話,Ina (or 火雞?) 有說過這點
另外,就是還想講點親友的東西吧?
-. 避免社會偏見或歧視
確實是有人對二次元的直覺就是排斥啦
好比之前日本捐血跟宇崎醬想要玩耍合作就被抨擊
日本外中文圈也是吧,有人就是覺得二次元就是墮落的開始 (?)
可參見先前討論 #1Z8ki_yY (C_Chat)
另外就是怕被燒擾吧?但我覺得那是經紀公司的問題啦,難道傳統藝人取藝名是為
了避擾嗎?
-. 內容太過爭議
好比說...船長!?
痾...還有家暴系的 VTer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NN2h9eY_GU
-. 家人不支持
齁社日本組好像有人講過,忘了是誰了 (有請補充)
-. 已有正職工作
這挺常見的,台日傳統上就是如果你有兼職,那老主管就會覺得你上班不認真...
-. 本身已略有文名或原筆名/原名遭遇瓶頸
簡單說就是擔心弄壞自己原本的名聲,又或者原本的名聲掰了。
而且轉生再轉生的也有吧,那個綠綠的變來變去。
o. 本名不雅、太罕見、誤導或通俗
好比 隱瞞之事 中主角人生悲劇但漫畫作品是喜劇
如果想營造 VTer 風格的話,可能會有本名不匹配的問題。
o. 太多產
我記得有 VTer 還是有繼續開自己的直播,想都賺的話,自然就不會用一樣的名字。
算是區分客群吧?
然後從傳統文學作品上有筆名或藝人有藝名這點來看,其實我是覺得沒什麼著作權問題。
(我指遇到爭議時至少能找到中之人,好比企業勢中企業告中之人要上法院的情況,個人
勢告網路誹謗之類情形。其他我當成 VTer 想走傳統網路匿名,想隨用隨拋,這樣。)
公開與否其實不需要成為標配,他本質上就跟其他娛樂類差不多。
順帶,聲優也有匿名的吧,看看 Galgame,匿名的還少嗎?我覺得沒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