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Vtub]中之人理所當然的公開 會對業界或VT更好嗎

作者: Glamsight (安穩殘憶)   2022-09-20 16: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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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倪采青 取筆名的八個理由 (稍作整理)
o. 害怕暴露真實身分
-. 避免被親友知道的尷尬
我沒記錯的話,Ina (or 火雞?) 有說過這點
另外,就是還想講點親友的東西吧?
-. 避免社會偏見或歧視
確實是有人對二次元的直覺就是排斥啦
好比之前日本捐血跟宇崎醬想要玩耍合作就被抨擊
日本外中文圈也是吧,有人就是覺得二次元就是墮落的開始 (?)
可參見先前討論 #1Z8ki_yY (C_Chat)
另外就是怕被燒擾吧?但我覺得那是經紀公司的問題啦,難道傳統藝人取藝名是為
了避擾嗎?
-. 內容太過爭議
好比說...船長!?
痾...還有家暴系的 VTer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NN2h9eY_GU
-. 家人不支持
齁社日本組好像有人講過,忘了是誰了 (有請補充)
-. 已有正職工作
這挺常見的,台日傳統上就是如果你有兼職,那老主管就會覺得你上班不認真...
-. 本身已略有文名或原筆名/原名遭遇瓶頸
簡單說就是擔心弄壞自己原本的名聲,又或者原本的名聲掰了。
而且轉生再轉生的也有吧,那個綠綠的變來變去。
o. 本名不雅、太罕見、誤導或通俗
好比 隱瞞之事 中主角人生悲劇但漫畫作品是喜劇
如果想營造 VTer 風格的話,可能會有本名不匹配的問題。
o. 太多產
我記得有 VTer 還是有繼續開自己的直播,想都賺的話,自然就不會用一樣的名字。
算是區分客群吧?
然後從傳統文學作品上有筆名或藝人有藝名這點來看,其實我是覺得沒什麼著作權問題。
(我指遇到爭議時至少能找到中之人,好比企業勢中企業告中之人要上法院的情況,個人
勢告網路誹謗之類情形。其他我當成 VTer 想走傳統網路匿名,想隨用隨拋,這樣。)
公開與否其實不需要成為標配,他本質上就跟其他娛樂類差不多。
順帶,聲優也有匿名的吧,看看 Galgame,匿名的還少嗎?我覺得沒差啦。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22-09-20 16:28:00
Holo我記得有講不給家人知道是因為家人太愛現之類的彼方和巧可都是的樣子...Holo最直接的就IRyS吧 親爸和親姐都有Call in對話
作者: llabc1000 (野生的攻城獅)   2022-09-20 16:32:00
pekomama:
作者: vivianqq30 (vivianqq30)   2022-09-20 16:33:00
早期實況或YT也都沒在公開個人資訊或露臉的 什麼鐵捲門菜喳魚乾魯蛋 有顧慮或想不想而已
作者: akles111   2022-09-20 16:43:00
死神家人不是會講她就是死神嗎ww,公不公開都有麻煩處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2-09-20 16:47:00
早期很多人就是預設做短期或幾年約 沒露的怎會想露臉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2-09-20 17:36:00
這話題差不多了,本來就沒有「禁止」公開原本那篇說的好像我們應該幫這些不能公開身分的人想辦法讓他們直接公開,問題是公不公開本來就他們家的事,同樣有公開的還有misumi ,她直接本人跟皮共用一個帳號,皮還有自己的名字
作者: mbtwolf (Ghost Note Custom Shop)   2022-09-20 17:41:00
取藝名有一半的確是為了避擾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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