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nanaitenco (桃子好吃)》之銘言:
: 開一家主打JK陪玩的桌遊店
: 員工專請JK打工 然後提供教學陪玩桌遊服務 對店員來說玩玩桌遊就有錢了 應該輕鬆愜意
: ㄅ
: 店開在竹科高薪肥宅區 應該很多有錢肥宅趨之若鶩 收費就高一點 能賺ㄇ
這違法了吧
桌遊店賣飲料陪打桌遊
算不算特種咖啡茶室業?
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64
特種咖啡茶室業:指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飲料之營利事業。
不得僱用未成年人從事伴唱、伴舞或陪侍。
違反此條規定者,處負責人、代表人或營業場所管理人新臺幣
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停止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