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mama56 (bamama)》之銘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4/2350997.htm
: 北部一名人妻在網路PO文聲稱,
: 和老公的月薪合計約8萬元,要養2個孩子和付房貸,經濟並不是很寬裕,
: 大兒子想買Switch,就將每天50元的早餐錢省下來,加上幫同學代寫作業,
: 好不容易存下幾千元,卻被老公「命令上繳」,
: 還說這樣才是懂事的表現、聽話的好孩子,讓她超級傻眼。
: 原PO在「爆料公社APP」的文章中提到...
: 大兒子想買Switch,吵了很久夫妻倆都沒有答應,
: 孩子就將每天的早餐錢省下來,並幫同學代寫作業和罰寫自己賺零用錢,
: 好不容易存到幾千元。
: 老公發現大兒子手上有錢,竟然「命令全部上繳」,
: 還說這樣才是懂事的表現、聽話的好孩子,
: 可是大兒子認為那是自己的私人財產,父母沒有權力「命令上繳」,
: ===該篇文章是匿名PO文,難以查證內容真偽=====
爆廢公社 又是匿名 基本上直接END
八成又是哪個被害妄想症在那邊靠北父母
「父母合計月領八萬 養育子女就是義務 沒有權力要求子女拿錢補貼家用」
這篇要洗的就是這種愚蠢觀念,會贊同的我才覺得好笑
請問是不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是不是需要共同負擔勞務跟財務狀況?
有沒有幫你媽洗過碗?
有沒有幫你爸洗過車?
有沒有幫你姊排過毒? 對不起,這個可能真的大家都沒有
小孩子這麼會賺怎不自己繳學費然後搬出去自行獨立?
你今天財務跟生活都獨立了,OK 不用負擔共同生活開銷 合理!
但你他媽沒獨立在跟你的家人講啥我的錢就我的錢誰都不可以動?
讓我想到之前有篇要搬回去住家裡 然後寄了三、四十箱公仔然後父母氣到哭的
他還振振有詞說這些誰都別想跟我動
靠杯阿 房子你買的嗎? 共同生活去縮減佔用別人的空間好意思喔?
通篇幻想文,去宏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