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界裏有個術語叫迦太基和平(Carthaginian Peace)
第二次布匿戰爭打了17年後,迦太基全面戰敗,除了被迫割讓伊比利亞給羅馬,
承認西努米底亞獨立,賠款1萬他連得外(相當清末時期265公噸的白銀)。
還有迦太基全面非軍事化,上交三萬套鎧甲與2000輛投石車,艦隊全部擊沈,留下
十只小型戰艦驅趕海盜。
如果有自衛反擊的必要,集結兵力也必須先取得羅馬的同意。
56年之後,羅馬教唆周邊蠻族攻打迦太基,迦太基申請集結自衛兵力,但是羅馬故
意不允許。
迦太基只好自行先集結兵力,這讓羅馬終於找到藉口,可以全面進攻毫無抵抗能力
的迦太基。
迦太基人為了抵抗羅馬的侵略,老百姓把屋頂拆掉融化打造武器,婦女把頭髮剪掉
做成弓弦,貴族捐出所有的財産作爲軍費,把奴隸全部解放編入軍隊,但是最終還
是打不過羅馬。
血戰四年後迦太基城被攻陷,男人全部被殺或者賣做奴隸,女人全部賞給羅馬戰士。
所謂的迦太基和平就是根本沒有和平打算的和平條約,目的只是爲了把對手的軍事
能力完全癱瘓,讓下一次進攻更方便而已。
這種和平條約是對戰敗方能開出的最殘酷條件,因爲一接受,後續亡國其實只是時
間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