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ngtimens (阿捲)》之銘言:
: 台灣就是地太小車太多
: 這大家應該都同意
: 台灣應該限制私人載具推廣大眾運輸
: 這大家應該也沒人反對
: 那怎麼扯到兩輪就把上面兩句話當放屁,希望可以不要有任何限制讓大家都去用私人載具跨
: 縣市運輸?
: 每次遭到反駁就用四輪可以為什麼我不行,國外可以為什麼我不行,這種小學生辯論法
: 是在哈囉?
: 麻煩重讀上面那兩行字,路權鬥士們,真要講路權,請先還行人路權,一個下公車不用擔心
: 機車,走人行道騎樓不會被檔死的台灣
一碼歸一碼
正常國家從輪本交通走向人本交通
縮限的是所有動力載具
不是單純限制四輪或是二輪
台灣的玩法
只是要賣車而已
你有沒有用過『大人利益的角度』去看待台灣的交通運輸管理政策?
https://home.gamer.com.tw/artwork.php?sn=5468699
血河車
台灣的交通運輸管理政策,長期下來,不管怎麼演變,都環繞兩個主要核心打轉,一個是
賣車,另一個是有效卸責。
台灣的交通很亂,主要的第一項原因是受到『產業政策』嚴重扭曲的結果,主要目的在於
扶植與保護車輛產業,所以要讓車輛銷售量的極大化。為了讓產品銷售量極大化,所以大
眾交通網亂做或放生,所以考照成本低、用車成本低、違規成本低,所以不管二輪還是四
輪,台灣的動力車輛銷售量可以維持在飽和的程度;而四輪的價格本身高於二輪,所以為
了環境有利四輪銷售,封鎖二輪高速公路權(當然在WTO平台一直被抱怨這是非關稅貿易
障礙,但政府很努力晃點世界各國)也鎖掉二輪正常行駛道路的權利,將二輪定義為短程
代步工具,把道路空間讓給四輪,這樣銷售量才能有效增加。
二輪定義為短程代步工具而非交通工具,所以要自由自在的跨區移動,就要買台四輪或租
借四輪,所以對重機會各種刁。因為將二輪定義為短程代步工具,所以管理手段直接套用
自行車的管理方案,於是推出了汽機車分流管理政策,因為本身是異端邪說,所以會有各
式各樣的矛盾與BUG,所以海外旅客到台灣會產生各種強烈不適應。
因為對機車強硬地採取自行車的管理方式,所以手段上要把機車趕出車道,所以除了內側
車道禁行機車以外,另外劃設機車優先道/專用道,沒分車道也要求機車騎士靠右,再透
過插牌給予駕駛指示:機慢車靠右行駛,於是認知作戰完成惹。即使多車道整條路沒車,
台灣的機車騎士也有很大一部份騎在路肩,或是大型車輛駕駛已經在外側車道完成卡位,
機車騎士還是從路肩刷過去,靠外側行駛已經成為基本認知,切西瓜式左轉的普遍化也是
這樣延伸出來。
因為對機車採用自行車的管理方式,所以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因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所
以騎乘機車的時候,無法以內側車道直接左轉的方式滿足左轉需求,所以產生了機車無法
左轉的BUG,為了讓這個BUG解套,所以把機車左轉拆解成兩次直走,當然,對外說辭:一
切都是為了交通安全,然後就把工作混過去了。而最近幾年,二段式左轉的機車待轉格不
夠用了,又要鞏固交通政策怎麼辦?藍色左轉車道出現了,這項設計強化了機車應該靠外
側行駛的認知。
那麼,按照政府的『交通安全駕駛宣導』機車靠右行駛會發生甚麼事情?會被路邊停車開
門或起步收掉/被左邊的直行或右轉車收掉/被左右夾擊收掉。
有些人認為機車騎士都亂鑽,那就不要鑽車縫嘛,好喔,你會看到超長的車流喔。這樣的
爭論有安全有效率的妥協點,術語是Lane filtering或Lane Splitting,在停滯車流中鑽
車縫就好啦,台灣的道路普遍有紅燈機車停等區嘛,政府支持就拿來用嘛,至於全部都亂
畫而且沒有講怎麼用,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所有車道合併在為大型停等區)。那主要造成
致命的主要原因是甚麼?還是機慢車靠右行駛,在隔壁的同向外側駕駛,對四輪而言,雖
然不至於說是死角,但要消耗的注意力會比較高,理所當然拉高事故機率。
除了特別針對二輪的部分,其他二輪與四輪共同享有的陷阱,左轉、停車與超速陷阱。中
華民國政府所有單位的工作原則很簡單,要保持對民眾的威信,出包要推、拖、閃、躲、
飄,交通事故多不是我交通3E(工程、教育、執法)甚至立法擺爛沒做好,而是你各位都不
守規矩。在這樣的前提下。以超速陷阱的例子來說,拓寬道路,然後降低限速,就可以等
收錢惹,像是一條路上民眾普遍開80kph通過,然後當局設50kph,然後民眾罰單吃多了,
就可以透過輿論強調哪邊的測速業績幾千萬,最好再穿插一年不知道有沒有出現過一次的
離群數據,嚴重超速事故,就可以強化政府方的正當性惹,你各位注意看啊,十次車禍九
次快,你各位不要心存僥倖啊,我們都是為了你們的安全啊,而且我們已經寬限到62kph
才開罰單了,我們都是專業的,這樣設計是為了安全,懂嗎?
作為台灣統治當局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長期以來雖然很努力幹了車商業務的工作內容,
但是交通運輸管理本業倒是完全放生,以致於不管是二輪還是四輪,台灣的用路人都只能
『售後自理』,而一般民眾所討論的用路人素質系列議題,只是結果而已,中央與地方政
府都要這樣的結果,因為長期執行極為不合理的交通規則,理論上會觸發民眾強烈反彈的
現象,於是透過大幅降低交通違規成本,淡化其中的不合理,而罰單金額不高,民眾普遍
不會認真看待,所以交通違規數量難以下降,而民眾使用私人車輛的頻率也增加了。
他們認為只要『行為上』是民眾違規,所有問題都不是政府的『責任』,這樣就可以解套
了,包括交通工程、包括區域規劃,所有的一切不用負責了,還可以墊高執政威信。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交通運輸管理政策,不管怎麼兜圈子,只有賣車是真的,為自己卸責解
套是真的,交通安全全部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