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國外出差的時候,
會到幾個異地的子公司跟協力廠商去,
在一些相對落後的國家,
你會感受到的就是“人不是人”,
拿當地台籍幹部的話來說,
“不能用對待人的方式來對待他們,講人話講理他們聽不懂”
“要用對待動物的方式對待他們,不凶不打不罵建立權威他們不會理你”
(這就很過往體罰管教的邏輯)
然後到產線上,你會看到類似上對下的關係更為明顯,
(這其實在台灣也是如此)
簡單說就是人權、人格、尊嚴的文明程度,
無論是上者或是下者皆然。
然後到相當先進的國家之後,就會有個強烈參照對比,
每個人“相對地”都是被當作“人”來被看待、來尊重
無論你的職位地位高低,
所以才會出現類似基哥蹲在路邊跟流浪漢分享食物聊天的畫面出現。
回到體罰這件事,
這一串幾乎都著墨在過往的老師如何體罰怎樣,
其實我覺得是整個社會人權意識水平的體現,
以前的老師不體罰不人格侮辱,家長就不會?
說到底其實是個整體社會價值、氛圍的體現,
所以台灣能夠在幾十年間走到現在這地方,
其實是還蠻值得讚揚的,
(雖然也帶出一些問題)
然後也是還有進步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