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板規: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以上。
新板規: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以上。
Ⅲ 板主S爭議文若僅推文告知,自第一篇推文時間算起給予一小時緩衝期,
緩衝期間發表之文章僅刪文而不處水桶。
考慮到在僅有少數幾篇文章還未到大量洗板且需要禁回的狀況下,每篇文章若都要以公告
方式,將會造成板務大量負擔,因此有時板主會透過推文禁回,考慮到下列情況:
1.推文禁回後被大量留言洗掉導致使用者無法知道文章已經被禁回。
2.板主S文時使用者已經在編輯文章準備發表。
故修改板規並從第一篇禁回的時間點算起給予一小時緩衝期來減少爭議。
(若該篇文章有4-7-1以外之違規則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