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日本律師會因辯護成功的客人再犯丟飯碗嗎

作者: deathslipkno (Soloist)   2023-01-30 21:44:57
※ 引述《ash9911911 (勇者ああああ)》之銘言:
: 晚上好西洽
: 剛剛開始玩木村之龍
: 一開始八神拓哉本來是個律師
: 當初幫他的客戶在號稱有罪率99.9%的日本法庭拿下無罪而聲名大噪
: 每個打來事務所的都指名要找八神律師
: 結果這個客戶在無罪釋放後居然殺了自己的女朋友又放火燒了房子
: 導致八神無法在律師這行繼續幹下去而出來當私家偵探
: 在日本辯護律師真的會因為自己的客戶無罪獲釋後再犯而幹不下去嗎
: 這樣當律師感覺風險很高阿
: 在台灣好像比較沒這種問題?
: 有沒有洽?
八神以為是他害死第二個受害者
沒辦法對自己交代才不幹的
就算後面翻案成功
也不回去當律師
律師的職責
是讓被告受到公平的審判
檢驗司法要對被告判刑
是否準備好一切要件
而不是找出真相
所以八神最後回去幹偵探
律師和他的目標理念不符
偵探也比較合他的性格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23-01-30 21:48:00
這就是為啥司法的代表圖示是天秤 天秤代表的是公平 而不是真相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3-01-30 22:06:00
法官才是要講公平吧,難不成律師發現能讓雇主加重刑責的關鍵證據後,會主動供出來以示公平嗎?
作者: hui000807 (Santa)   2023-01-30 22:12:00
刑事案件辯護人的坐擁作用就是讓被告能妥當主張一切訴訟權利和為被告最佳利益辯護,要證明有罪事實那是檢察官的工作,即便被告一開始就像律師坦承犯案,檢察官提出的事證和故事無法讓法官判決有罪,也不關律師的事
作者: palsuet (.....)   2023-01-30 22:13:00
真的公平就是殺人者死,而不是無期可教化再放出來
作者: ShiinaKizuki (磨鏡)   2023-01-30 22:15:00
律師不講公平 司法講公平 律師是司法的部分 設置的目的是為了公平 但律師並沒有講求公平的職責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1-30 22:40:00
9樓那種就是根本沒搞清楚公平也是程序上的公平那種唯一死刑的就是完全反邏輯法官也好 檢察官也好 都必須依照既有法律行事既然法律不是唯一死刑 依照法律的判決也當然不會出現唯一死刑的結果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3-01-30 22:54:00
律師職責就是想盡辦法幫當事人脫罪或減輕責任
作者: AirForce00 (丹陽P)   2023-01-30 22:58:00
刑事法律與正義無關,只是國家刑罰權的體現。無論法官、律師、檢察官,都只是在討論當事人是否符合刑罰權的適用
作者: atari77 (來去如風)   2023-01-31 00:26:00
根本亂扯 律師才不是為給被告公平審判 是給被告脫罪減刑因為那是他的客戶 律師就是拿錢用法律專業來搞定事情所以律師才有那種勝訴率的公布推薦 講公平還幹嘛看勝訴率勝訴率就是看你辦事能成功搞定務必幫客戶贏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1-31 00:56:00
職責架構跟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差異啊…雖有差異但不衝突喔 正因為律師盡可能替其客戶辯護所以才更能夠保證 “司法審判流程的公平”只會喊脫罪減刑的根本搞不清狀況…若是一個律師作為代理人無法提出對其客戶做出於法條上有利的抗辯,那反而可能影響到流程公平性減刑適用與否 也是看法條的,能減刑也只是對於律師跟其被告 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其中一種結果若有減刑可能性 律師卻未提出 導致完全沒有機會的話反而是會影響司法公平的…
作者: atari77 (來去如風)   2023-01-31 01:09:00
律師找到對客戶不利的會拿去當呈庭證據嗎 只因為這才公平有嗎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1-31 01:11:00
拿著減刑的結果否認其公平審判的存在意義 自己都不覺得矛盾嗎…不利證據那個實務上的話 基於訴訟制度 普遍是認為消極義務,調查不利證據 是檢方/原告(民事)的職責,”被告無需自證己罪”,律師當然也沒必要提出所謂不利證據,底線就只是提出其專業判斷上主觀認定的事實從頭到尾的公平都是在說流程,而非真相如何所以就算律師對於法院是消極的真實義務,依舊能稱之是公平的。
作者: atari77 (來去如風)   2023-01-31 01:29:00
單方面的偏頗就不要叫公平 那叫偏頗 拿錢辦事而已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1-31 01:30:00
那哪叫偏頗…
作者: atari77 (來去如風)   2023-01-31 01:30:00
別再那亂用名詞唱高調 律師本來就是不講公平道德的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1-31 01:31:00
就算是公設辯護的律師也一樣是同樣一套的規則的確不講道德 而公平在於流程,程序的公平。
作者: atari77 (來去如風)   2023-01-31 01:32:00
只挑自己有利的講片面之詞跟證據還不叫偏頗叫公平喔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1-31 01:34:00
是啊 這是司法程序的公平啊“舉證責任”的責任是有歸屬的
作者: atari77 (來去如風)   2023-01-31 01:36:00
是確保對自己有利 那不叫公平好嗎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1-31 01:38:00
說幾次公平不是對於真相 是對於程序極端的說就是對面提出絕對不利 己方提出絕對有利刑訴161 條一款 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民訴277條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律師的真實義務部分 推薦你去看一下http://markliu.org/legalethics3.pdf律師無法完全確定當事人陳述不合理 可以拒絕在法庭上提出,也可以選擇提出 都符合程序,除非”明知當事人陳述不實”還提出。至於不利證據的部分我上面也已經說過了司法的”程序正義” 跟其”流程的公平”乃是民主原則與基礎那不叫做亂用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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