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資料的時候突然發現有新進度
https://tinyurl.com/mys8nkj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29號
以下簡單列一些:
主文
聲請人供擔保新臺幣陸拾柒萬元後,本院一一一年度司執字第二三六七二號侵權行為損害
賠償強制執行事件,就「河洛群俠傳」電腦遊戲之著作財產權壹件、「俠之道」電腦遊戲
之著作財產權壹件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院一一一年度智字第三六號第三人異議之訴
事件訴訟程序終結前,應予停止。
跟一些有趣的:
聲請人所提第三人異議之訴訴訟標的即系爭標的之價額經鑑價結果,其中「河洛群俠傳」
之著作權價值為新臺幣(下同)151萬8,289元,另「俠隱格(即俠之道)」之著作權價值
為157萬8,910元
蠻意外的
俠之道比河洛群俠傳貴,然後俠隱閣的閣還打錯字
姆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