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以前追過三次元日本女偶像團體5~7年經驗 先說結論:
經紀公司有禁愛令的話 不該
原因是因為若有禁愛令的話 這是職業道德的問題
偶像主要賣的是夢想追逐過程
成立團體的時候通常是國中 高中的少女 歌普遍唱功差 舞也跳得不好
但就是經過一次一次的練習 慢慢的把這些練起來 看著她們一天一天進步
並且達到當初成團的目標(上紅白 在武道館辦演唱會 在國立競技場辦等等)
甚至唱功練到不比專職歌手差
看著她們穩定的在舞臺上發光發熱也會跟著感動
然而一開始不紅的草創期怎麼辦 要吸引粉絲最快最穩的方式就是賣戀愛感
所以檯面上很多的偶像團體甚至地下偶像幾乎都在賣戀愛感 知名的大概就48系吧
透過握手券商法 歌曲歌詞 節目製作 成員總選舉等等
讓粉絲覺得自己是在支持著"女友"成就事業
為了自己愛上的某位成員想把她推上C位而大量的砸錢砸上去
以前也聽過明明都是推同團成員 但粉絲間卻會互戰 鉤心鬥角的
所以對於賣這類人設的經紀公司 都會設定所謂的禁愛令
因此 既然你都事先設定好這個人設 違反的話就是職業道德的問題
你要偷談戀愛的話就要有本事不被狗仔記者抓到 不然就是退團轉走其他路線再談戀愛
通常被抓到的話要嘛退團要嘛拉上火線跟粉絲道歉並懲處吧印象中
那麼有沒有偶像團體是不賣戀愛感的 有
我以前追很兇的桃色幸運草Z就不是在賣戀愛感
臺灣知道的人可能不多但在日本可是非常非常的紅 成立了好像快15年
沒拍過泳裝照 演出服也都包很緊
粉絲就是看她們從以前唱功舞蹈皆差一路練上來 並且在各大代表性場館辦演唱會
現在成員間也往各種演藝方向多角發展 就像養女兒看她們發光發熱
經紀公司星塵也沒有設戀愛禁止令 一直到去年吧才有成員宣布結婚
但還是繼續偶像活動 現在目標已經是能更長久持續下去 粉絲也希望她們趕快結婚XDD
大概就是這樣吧(′・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