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按一顆會死人的按鈕就有1000萬 會按嗎?

作者: qize1428 (倫)   2023-04-23 16:19:24
※ 引述《MutsuKai (對魔艦陸奧)》之銘言
: 我覺得這邏輯超爛的,怎麼樣按按鈕的人都沒差好嗎?講道德就更奇怪了
: 弄得跟在處罰思想犯一樣,有想法就犯罪,超爛的
: 就算我按了按鈕,那殺人的也是主辦方去殺的,關我屁事,因為我按了按鈕你去殺人,然

: 說是我殺死他,這根本不成立,要不要殺跟要不要給錢是主辦的事也是主辦的責任,我就

: 個按鈕而已,因果關係根本不成立的。
: 用這種方式審查思想然後處罰整個就超爛,如果是親手殺人然後給錢才能有犯罪事實進行

: 罰,按按鈕就判罪完全不行,有夠爛
本肥
有基於興(ㄇㄟˋ)趣(ㄗˇ)旁聽過大學刑法課
但只是旁(ㄎㄢˋ)聽(ㄇㄟˋ)仔
所以以下只是提供另一個觀點,非正論
本肥也認同這個要成立殺人罪的正犯是很難的
但很大的機率能成立殺人罪的共犯
共犯有分教唆犯跟幫助犯
前者是使原未有犯意的人實行犯罪
後者是為具有犯意的人提供助力使之實行犯罪
(包括心理助力)
試想如果有人在你面前拿著槍問你說
「欸欸,我想殺這個人欸,是否是否?」
你回答
「開槍!開!」
然後他就死掉了
這時你已經為這個犯罪歷程提供助力
是能成立殺人罪的幫助犯的
同理
你在完全理解遊戲規則下
按下通知行刑者殺人的指令
要說完全沒有刑責
我偷看的妹子表示不認同啦
板上臥虎藏龍
至少我確定板上有法官助理、書記官
希望能有其他不同觀點
作者: gura9527 (拉拉)   2023-04-23 16:21:00
等等會有人拿你走路會死一個人+給你100萬的例子給你
作者: RLAPH (西表山貓)   2023-04-23 16:21:00
肛他!肛!這樣有教唆嗎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6:24:00
客體不能:
作者: eddiego (zato)   2023-04-23 16:24:00
企鵝:買!買!買! 這樣企鵝也是共犯囉?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3-04-23 16:25:00
等等會有人拿你打手槍就會死一個人的例子給你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6:27:00
你在亞馬孫打手槍逆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3-04-23 16:29:00
所以SAO的殺人玩家也是殺人的幫助犯對吧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6:55:00
都明確了為什麼還要舉例不明確的案例?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6:56:00
所以按個按鈕有甚麼幫助成分?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6:57:00
如果是整人。那這整個議題又是另外一種了。娛樂方面就不是什麼刑法不刑法的問題
作者: ping8999 (MaKuLaMaTaTa~~~~~)   2023-04-23 16:59:00
所以漫畫中看的出來不是整人節目?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01:00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3-04-23 17:01:00
我舉整人大成功的意思是說,要不要殺人,決定權都是在主辦單位身上,不是在按按鈕的那個人身上,除非按扭按下去之後有什麼強制力,讓主辦單位不能反悔一定要殺人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02:00
你槍都架好人都綁好了,那個按鈕幫助你了甚麼?按了還要賠錢,這還算阻力了吧殺掉後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7:05:00
幫助你讓人死亡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07:00
按個按鈕就算心裡助力XD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7:08:00
而且。如果原原po陳述的條件為真。我不能理解你們為什麼不選擇“不按鈕不讓人死直接結束遊戲” 而是選擇“我按下去就有錢 反正死的是我不認識的。也說不定是整人節目。主辦方賠錢啦”的想法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09:00
這要成為殺人的心理助力的話我看酒駕也不用炒這麼久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7:09:00
而且還真的提供3個遊戲。就表示有人真的到最後一關了啊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7:11:00
所以說啦。喝酒就不要開車 就這麼簡單的選擇。可是有人就是想脫罪啊。“又沒撞死人。等有人真的被我撞死 你們才能定我罪”這樣想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3-04-23 17:11:00
誰在跟你討論最後一關=.=大家都是在討論前兩關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12:00
所以就說,至少台灣刑法上不會這樣認定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3-04-23 17:12:00
欸乾,我的推文是不是被刪掉了啊?
作者: qize1428 (倫)   2023-04-23 17:13:00
我一直用手機編輯,我不知道有沒有刪到欸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26:00
那是指酒駕可以直接被法官認證有間階故意如果按照同樣的"增幅"的話要有心理助力至少要施行人減輕心理負擔可以讓如果只是單純順從愉悅犯回答我是看不出有這層面的事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23-04-23 17:32:00
理論上有任何人贊同或是指示一個行為,都有心理助力但主要問題在助力是否大到法律足以認定。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34:00
那要看阿 幫助犯的物理助力是要讓該行為更容易施行那心理助力就也要有同樣的性質 而不是單純說文解字
作者: geminitea (維亞)   2023-04-23 17:37:00
我怕編輯下去會開花,直接留言,先針對誤解你的推文道歉,我也認同要減輕心理負擔,提供正向的心理助力,但整個犯罪計畫,殺手就是樂子人,很難以用「負擔金錢」表示你對他下的指令反而是阻力,當然這也只是我個人見解,不見得是正確的挖,重開機就換帳號了沒發現==不過原漫畫的情形情報真的太少,只看那三張圖,我是不認為正常人會有「幹真的會死人」的感覺啦至於你說台灣刑法就是不會成罪,來看看在法律界工作的板友之前寫的文https://reurl.cc/3OlRKj據他所說,庭長認為sao的案例是能成罪的,我認為對法律的解釋及適用一定會有不同見解,不要太篤定會比較好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7:50:00
天啊不會編輯文章,就不要假會編輯尤其是用JPTT的,刪推文會進桶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54:00
他寫的很一般見解吧..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7:54:00
天知道畫面上的人484就是有or沒按按鈕的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7:55:00
更何況你也不確定,主辦單位484真的就會殺人一切都只是你被綁架,然後聽陌生人說說而已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7:56:00
按下按鈕就會有物理機關作動跟有人開殺是不同事情
作者: qize1428 (倫)   2023-04-23 18:04:00
當然是不同事情阿,一個是直接對犯罪歷程有貢獻,一個是間接對犯罪歷程有貢獻,正是在客觀層面主共犯的差別,但sao案能成立正犯,本案不能成立共犯,我是難以認同啦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8:07:00
你人是被抓去限制人身自由的說不定你人一離開,主辦就開殺要說會成立共犯也是滿奇怪的
作者: qize1428 (倫)   2023-04-23 18:07:00
其實我們的爭執點也只是你認為沒有提供心理助力我認為有而已,如果把問題簡化,先不提什麼綁架不綁架,金錢不金錢,有個殺手拿著槍指著被害人的頭,對你說要我開槍就點頭,不開槍就搖頭,你點頭了,依我的觀點你就是有提供助力,就算不成立教唆犯,幫助犯有補充教唆犯不足的功用,仍能成立幫助犯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8:08:00
他講的但書太多了好嗎.. 你上法院會這樣說不如去自殺
作者: qize1428 (倫)   2023-04-23 18:09:00
你要把證明層次的問題拿來討論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8:10:00
問題簡化什麼鬼一一?你今天就不是自願參加的,槍手手說你不按按鈕不拿錢也能離開,這你也信
作者: qize1428 (倫)   2023-04-23 18:11:00
我不會說庭長一定是對的,只是提供參考,不管是sao案或是本案,並不是毫無爭議的不會成立犯罪呃,問題簡化是針對我跟s大的法律討論,並不是在跟你說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8:15:00
今天就不是要你親自行兇才給你錢這樣就構成買兇,也就是第三題的範疇啊前兩題都只是按按鈕 給你錢,主辦自己殺人你要把主辦的殺人刑責,扣在按按鈕身上也滿奇怪的你怎麼不先看看主辦綁架一堆人 還有槍呢?我被他們綁架,他們有一堆人還拿著槍我嚇到不聽從不行嗎?而且規則是,途中退出了之前的獎金也能拿走並沒有說一開始就能退出八也沒說你退出能全身而退
作者: qize1428 (倫)   2023-04-23 18:21:00
你說的很有道理,畢竟依當下的情況,很難會認為自己的行為提供了什麼影響力,甚至不會去預想真的能拿到這筆錢,所以縱使事後客觀上你有提供助力,也能在主觀上否定掉成立幫助犯的空間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8:22:00
我是覺得在面前已經算近到可以意思交流了.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8:22:00
我怎麼覺得問題是出在,有人按按鈕能不用努力輕鬆得到1000萬所以說人有罪也不想想一堆企業老闆造成污染間接死的可不只那一兩人
作者: qize1428 (倫)   2023-04-23 18:23:00
但我回的這篇文是直接在客觀上否定掉按按紐對犯罪歷程的見解貢獻,我就沒辦法認同了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3-04-23 18:26:00
你一直舉面對面 問題是這案例是藉由電視看根本無從得知是真是假 本身是被綁過去 完全資訊不對等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8:26:00
但我還是覺得對犯罪歷程的幫助沒關係,反而是你是否認為她死了也無所謂甚至贊同他去死的問題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8:29:00
所以你是覺得,你過不了心中的良心譴責 是嗎那我換個情境好了,假設你今天是絕命終結站的主角你是會自願死?還是讓別人去死?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8:33:00
恩 所以結論來說個人不覺得是法律的問題(茶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8:34:00
我跟你說,自私不是人類獨有的整個大自然都在弱肉強食,選擇強食 而不是弱肉作者也還沒畫到法律問題八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8:37:00
因為她是想討論法吧,法的前提就是人不是機械不是機械那你就不可能去硬把它做因果連結所以只能退到心理助力的話,點頭給的殺人助力太薄落弱至少客觀來說沒人會因為一個點頭就殺人客觀都不覺得的話就沒有主觀的事情
作者: brolli (broli)   2023-04-23 18:54:00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8:57:00
不論你在怎麼強調他是陰你而死因
作者: fewhy (I am real)   2023-04-23 19:05:00
第一關要定罪太牽強了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3-04-23 19:44:00
按按鈕要構成助力也很好笑就是理解遊戲規則才想給主辦一根中指而最直接的幹林涼就是按鈕戳下去然後說別給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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